亨通光电拟以不超过1亿元自有资金回购其A股股票
发布时间:2023-10-26 12:49:50 热度:612
10/26/2023,光纤在线讯,亨通光电昨日发布公告称,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
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董事长崔巍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拟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3、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4、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02 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问询,截至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
亨通光电公告称: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5,821,982.0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428,120.50 万元,流动资产 3,994,885.30 万元。若本次回购资金按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全部使用完毕,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测算,回购金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17%、0.41%和 0.25%,占比均较小。
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董事长崔巍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拟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3、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4、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02 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问询,截至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
亨通光电公告称: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5,821,982.0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428,120.50 万元,流动资产 3,994,885.30 万元。若本次回购资金按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全部使用完毕,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测算,回购金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17%、0.41%和 0.25%,占比均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