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2012,华为在美国又碰壁了。
经过近一年的调查,美国国会于10月8日发布了华为、中兴“可能对美国带来安全威胁”的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称,华为和中兴为中国情报部门提供了干预美国通信网络的机会,报告称,这两家公司未能与这一长达一年的调查展开合作,也未能解释其在美国的商业利益以及与中国政府的关系。调查委员会在报告中要求美国情报机关“关注华为和中兴在美扩张”,并尽可能多地告知私营单位关于其潜在“间谍威胁”。
在美国,开展国家安全调查的主要部门是外商投资委员会,简称CFIUS。这是美国财政部下属负责对海外并购交易进行国家安全审查的机构,于1988年由埃克森—弗罗里奥修正案授权成立,其组织机构堪称豪华,由财政部长、国务卿、国防部长、商业部长、国土安全部长、司法部长、行政管理和预算局长、美国贸易代表、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美国国家科技政策办公室主任、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以及总统经济政策助理等十二人组成,其中财政部长为常任主席。
这不是华为第一次因所谓“国家安全”问题受到该机构调查。早在2008年,华为联合贝恩资本收购美国企业3Com,计划总投资22亿美元,CFIUS在交易过程中宣布对该交易启动国家安全调查,最终这项收购被搁置。去年2月,同样是在CFIUS的压力之下,华为放弃以200万美元收购美国服务器公司3Leaf的交易。同时,华为也不是唯一因“国家安全”问题在美投资失败的中国企业。早在1990年,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公司收购美国玛姆科公司的项目,因担心危及国家安全,时任总统的老布什否决了该项计划。这也是迄今为止美国唯一一起由总统直接否决的外资并购案;2005年中海油收购优尼科案中,CFIUS虽未提出反对意见,但仍被美国国会否决;联想在收购IBM个人电脑的过程中,也频频遭到美国方面的“国家安全审查”。
“9·11”事件后,国家安全成为美国政府关心的重中之重。在此,美国政府已敏感到略有些神经质的地步。一方面,美国政府强化应对恐怖主义等非传统安全威胁的能力;另一方面,他们对于国与国之间的传统安全威胁仍然抱着十分警惕的态度。美国对中国企业投资美国市场设置“国家安全壁垒”,很大程度上仍是缘于对中国政府的不信任以及可能存在的渗透美国安全领域的担心。CFIUS在对外资企业进行评估时,其是否具有外国政府背景是一个非常关键的要点。在这次调查中,报告指出,华为和中兴两家公司未能提供足够的信息来打消隐忧,尤其是关于它们与中国政府的正式关系或监管互动的详细信息。由此,他们不相信中国政府没有对这两家公司施加影响,也不相信它们不会危及美国国家安全。而美国国会在听证会上要求华为解释,为何一个私营企业要设置党委会,从侧面说明了他们关注的重点。
中美两国有着根本不同的社会制度和政治体制,美国人站在他们的立场上,很难理解中国企业中的一些特色;当两个国家的政治互信尚未达到一定高度时,相互就容易产生摩擦和误解。这种误解积累到一定程度,就容易形成偏见。如果处理得不好,最终受害的不仅是中国企业,更会对市场及中美关系造成不良影响。
应该说,华为在一系列调查案中的表现值得称道,他们也主动配合美方的调查工作,积极参与听证并提供美方所需的相应资料。但是,增进中美两国政治互信与市场互信不是一朝一夕的工作,也不是一两家私营企业能完成的。企业应提高自身透明度,提升诚信,真正以市场化要求进行运作,打消外国政府和市场的忧虑;作为政府,则应积极增强与他国之间的政治信任,创造有利于中国企业走向世界的市场化环境,营造国家利益、市场利益和企业利益多赢的局面。
作者系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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