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2009,国务院日前出台加快“三网融合”决定,标志着广电和电信多年以来互不准入的政策壁垒终于被打破,此举将拉动6000亿~7000亿元的投资和消费。
一直以来,广电系统掌握了“内容”(视听节目),而电信系统把控了“通道”(网络传输),双方互不让对方进入,电信运营商力推IPTV,牌照却掌握在广电手里;广电想做电信增值业务,但ICP、ISP证归工信部,谁也奈何不了对方。
经历十多年的博弈后,受益最大的是广电系统。按会议决定,广电和电信将互相颁发许可证,允许对方进入自己的地盘。比如电信系统可以名正言顺地开展IPTV、手机电视等电视内容传播,而广电系统可开展包括互联网接入、IP电话出口等电信业务。
为了迅速进入电信市场,广电系统正在筹建全国性质的网络公司,将分散于地方的广电网络集中起来,目的直指基础电信业务,尤其是基于IP的互联网业务和话音业务,预计将对电信运营商的传统业务产生冲击。
而反观基础电信运营商,他们在此轮政策调整中,仅仅获得了事实上已有的网络分发权限,而在内容决定权上仍无突破。按照会议决定,电信仅仅“可以从事部分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和传输”,这也说明,广电以往内容和网络一体化管理的模式是成功的,而电信仍难获内容制作权。
此前,“三网融合”已在江西、武汉等地区试点。按照会议决定“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双向进入试点”,不过尚没有确定试点城市。目前的消息是,广电和电信双方都在提交名单,等待监管部门确定全国试点省份和城市。预计试点省份将从南方开始,比如广东、浙江、江苏等地,因为这些地区条件较为成熟。
影响:
可能成立统一监管部门
其一,现有监管架构面临调整。预计现有监管架构将面临调整,因为目前无论是工业和信息化部,还是广电总局,从目前的职能上讲都不能涵盖对方。因此,建立新的监管机构势在必行,广电和电信两大监管部门可能走向融合,传闻已久的“中国通信业监管委员会”可能浮出水面。
其二,未来五年内,将拉动6000亿~7000亿元的投资和消费。比如数字电视产业,预计到2010年,数字电视机及相关产品年销售额达到2500亿元,出口额达到100亿美元。
其三,用户将从中受益。预计不久,用户在通过一部电脑(或一台电视)就可以实现看电视、打电话和上网冲浪,而且,资费也会因打包收取而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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