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五次“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共推出了第六次机构改革“大部制”方案。从制度设计看,与其说这次是“机构改革”,不如说是“机制改革”;强调的非“精兵简政”,而是分离“决策权”与“执行权”,创造一种新型的政府架构。但因事涉复杂,如今只能算迈出第一步,成效至少需十年来观察。
“大部制”虽涉十五部门的调整,但部会维持廿七个,显示方案重点不在“精兵简政”。不过,在减少“管家婆”事权集中上,已有明显进展。
例如新建构的“环保部”,不仅能使未来人员编制扩大,也能强化职权,在长期扞格的治水问题上,可与城建、农业部职权画分更清楚。
显然,这次“大部制”的更主要企图是,正视政府在公共管理机能上的效率问题,改变过去部门的机制,组成超级大部门以提高行政效率。
最明显的事例是,新组成的超部会“国家能源委员会”,就是等同副总理级以上的实权单位。虽由跨部会组成,但却是未来应付能源危机种种的神经中枢。而负责“执行权”的国家能源局,则归属管控宏观经济的发改委旗下。
再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员提升为决策权层级,微观事务及具体审批的“执行权”则下放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而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如银监会、保监会、电监会则属“监督权”。这些都显示“大部制”强调的是政府职能的转换。
中共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刘旭涛说,一九九八年的机构改革,主要是调整政府专业经济部门。这次“大部制”改革,显然强调的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此外,也调整更多与民生有关的部门,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甚至环保部。这与胡温强调的“和谐社会”有关,与中国整体社会转型也有关。
过去,英、法、日等国实施“大部制”,改革十数年才见成效。尽管这次调整方案不算大,但毕竟跨出了“大部制”的第一步。
接着中共可能面临的是,如何做到行政机构内部有决策有执行?中央机关执行权由下属机构做,还是透过契约方式委托外部执行机关做?在目前大部制的前提下,如何细化决策、执行和监督,以达到大部制真正“三权分立”的目的。
同样的,地方政府如何因应上层“大部制”变革?金融、农业领域何时才能朝大部制改革,这些都是问题。“大部制”能否成功,至少要有十年的观察期。(作者 白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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