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评论员刘乃强19日在香港信报撰文指,我们的主流社会,在“艳照门”事件中完全不知所措,才动辄得咎,狼狈不堪。之后,我们还得承认,我们竟然连检讨的能力都没有。因为我们之间,何谓是非对错,根本没有一个共识,这才是迷惘的根源、纷争的起点、问题的所在。
文章说,主流社会是非对错没有共识,用古老话说,就是“道德沦亡”。是的,我们这个社会的基本问题,在于道德沦亡。我知道我这样一说,便会被人骂“道德主义”。这是个多元社会嘛,你干你的,我干我的,只要不妨碍谁的自由,不犯法,那便可以了,什么道德不道德?
是吗?你再问一下自己,如果真的是这样,便不会搞出这么多问题,出现这么大纷争了。自由我们不谈了,因为大家都熟知个人自由要与公众利益平衡这道理。至于法律,它是把道德明文化的工具。是先有道德,才有法律的。世上任何社会,纵使是最多元化的社会,都有道德这回事。
文章指,事实上,今天西方实践的,不是多元社会,是“纵容社会”(permissive society)。什么是“纵容社会”?以下的定义翻译自自由主义者的圣经《维基百科》:纵容主义的极端将是一个除了“不要伤害别人”之外,再无其他道德标准的社会。社会日趋纵容时,社会以下方面通常会有所转变:一、 性自由提升。这包括参与主流以外的性行为,以及以往被谴责的性行为,如同性恋、双性恋(bisexuality)等;二、观赏色情与暴力材料的自由提升,任何方式的审查下降;三、通常陪着世俗主义的上升,宗教团体权力下降。
这正好就是今天香港这个社会的简单写照:香港不光是一个纵容社会,简直是一个“极端”的纵容社会。极端纵容主义实际上已经成为我们社会政治正确的价值观,但是一到直面“艳照门”这具体事件时,除了极少数既得利益者如网民之外,绝大部分市民多少都觉得好像在什么地方有些不妥。具体不妥在什么地方,却又说不出来。警方和法院,则只能根据其实已经政治不正确的法律规范行事,是对是错,在已经接受了超级纵容主义的主流社会中,很有争议。更有趣的是,这两个系统的人其实都已经接受了纵容主义,因此进退失据,言行闪烁,不能气直理壮的自我申辩。大家其实都感觉到极端纵容主义不妥,但又找不出另外一个所以然的立场和观点去批判它,这才出现了当前的集体迷惘,只能表面的、枝节的敲敲打打。
纵容主义的源头是佛洛伊德,他认为所有心理问题都源自性压抑。徒子徒孙们更进而认为性压抑是万恶之源,而性解放是人类解放的起点,性零压抑将达致人类身心健康,创造力爆发,社会开放及和谐。这是纵容主义的理论基础,唯一的底线是不对别人构成伤害。像潘洁的文章,主题就是找受害者,这是自由主义者的标准回应。而结论一定是社会有罪,陈冠希是受害者。
文章谓,这里并不打算正面批判佛洛伊德的学说,我不假装我有此功力。我只想问:我们如何界定受害?是否要即时直接受到可见和可客观量度的损害,才算受害?自由主义者从个人主义的观点出发,一开始把整个社会关系都极端简化和扭曲了。事实上,世上根本就没有纯粹的个人,个人是由他的各种社会关系所界定的;而社会也不是社会当中每一个个人的总和,社会是各个人的有机整体。从现代系统论的角度看,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牵一发则动全身,东方蝴蝶拍翼,西方可能出现旋风。
这是可以科学论证的客观事实。“艳照门”已经引起不少人不安,并且很可能几年之后,因而出现了好几个未成年妈妈和弃婴、破碎家庭、精神病者等。对于这些受害者,起码法律上我们当然不能找“艳照门”的主角负责任,正如我们不能怪蝴蝶拍翼一样,但却起码不能说没有受害者这回事。
就是因为这种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社会关系,个人是不可能完全自由,没有压抑的。“巴士阿叔”说得好,你有压力,我有压力,谁没有压力?谁没有压抑?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个人完全没有压力、没有压抑,在现实世界中,对个人、对社会,是否最适当、最美好的事?“艳照门”事件很清楚的告诉大家,不。
文章说,任何时候,为了社会顺畅及和谐运作,都会约定俗成地有一套道德标准,以及行为规范。这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会随着主要是科技发展促成的社会变迁而变更,并非一成不变。比如因为避孕的手段的完善和普及,人类性行为与生殖的关系割断了,从而对性行为的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放宽了,但这并不等于再没有规范,只是规范不同而已。因为人类性行为在某种情况之下,依然可能会直接或间接“搞出人命”,以及其他社会后果的。
很明显,“艳照门”已经严重逾越了当前香港社会所能接受的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当事者包括男女主角们即便没有犯法,他们确实是犯了禁。不然的话,何来扰攘,又何来谴责和何须道歉?道德是一个政治问题,法律是解决不了的;但我们应该理直气壮的告诉“艳照门”男女主角,你们错了。
文章表示,在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不断调整的过程当中,历史上从来都有人或有意,或无意的犯禁,甚至犯罪,并且因而付出代价,这是理所当然的事。至于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是对是错,犯禁和犯罪者是英雄或者是狗熊,那是后来的事,属于历史的范畴。道德本身肯定是保守和民粹主义的,大部分人的意见就代表着主流价值,而主流价值就一定不是“奇言怪行”。
自由主义是骗人的。比方说,他们主张容忍各国不同的服饰,但三点毕露到处走就肯定不可以。而最主张自由的法国,就不容许伊斯兰妇女蒙头上学,法院也判政府得直。至于美国,那更不说了,一抵触它的核心价值,你看看。因此绝对自由主义、多元社会,是从来都没有的,是一个骗局!纵容社会更加荒谬!
文章最后说,孔夫子教导我们:“致中庸”、“发乎情,止乎礼(行为规范)”、“慎独”等,这些伦理守则到今天都依然有效,同时是主流社会值得宣传和教育下一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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