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2006,再过几天,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网通、中国联通四大在美国上市的电信企业将第一次面对萨班斯的严格考察。他们要在本月15日前,向美相关机构提交一份管理层最近财年对内部控制体系、控制程序有效性的证明以及内控机制评价报告,参加萨班斯的大考。
萨班斯来头不小,2002年7月,萨班斯法案提交美国参众两院通过并正式生效,已经执行的情况表明,有40%在美上市的海外公司在原定期限前难以达到法案404条款的要求。据近期“中国企业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论坛”上发布的消息,从今年5月10日至6月1日的22天时间里,在美国纽约等多个州内,发生了50多件与中国企业有关的争议案件。而随着7月15日“萨班斯法案”的执行,在美上市的中国企业还将面临更多诉讼案件。据专家分析,在美上市中国企业只有符合以下的要求才有可能顺利过关:第一,在公司治理方面,上市公司必须建立审计委员会,保证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同时赋予审计委员会更多的责任,并增加高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的责任。第二,在IT内控方面,针对法案302条款,公司管理层应该设计所需的内部控制,并保证首席官员能知道公司及其合并报表子公司的所有重大信息,尤其是报告期内的重大信息;保证评价公司的内部控制在签署报告前90天内的有效性。第三,针对法案404条款,公司管理层应该有保证内部控制系统及相应控制程序充分有效的责任;发行人管理层要在最近财政年度末对内部控制体系及控制程序进行有效性的评价。第四,在审计方面,增加审计师对信息系统的审计,要求审计师必须了解业务如何穿过系统,而不是绕过系统。
相信两年前,四大电信企业里的员工对萨班斯还比较陌生,但两年甚至更长时间内控制度的建设已经让他们熟知萨班斯。为了参加不久后的大考,四大电信运营商对企业内控进行了全面强化,其中涉及企业经营、IT系统控制、投融资管理、财务监控、法律法规监督等多个环节。中国电信从2003年8月开始启动内部控制项目,逐步建立起的内部控制监督评价体系促进了资源高效配置,保证了公司转型战略的顺利推进。中国网通自2004年11月着手推进内控体系建设以来,经过调研、设计、论证、实践,已经建立了一套符合国际国内监管要求、满足公司管理需要的具有网通特色的内控体系;通过整改,企业各项管理走向规范化、系统化,提高了企业运行效率和效益。目前,中国电信、中国网通等运营商正运用国际上比较成熟的COSO模型对企业管理进行规范,系统梳理流程、寻找漏洞缺陷,使企业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有规则、有流程、有标准、有监督、有记录,最终使企业各项管理走向规范化和系统化。强化内控为企业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但内控体系建设与企业运作流程之间的磨合仍然需要一个过程。一位内控项目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是一个浩大的工程,从试行到运行,到内部检测,我们几乎夜以继日,但实施起来还是碰到了许多挑战。”的确,面对庞大的运营体系,要系统梳理企业整体内控流程和财务体系,并不是一件轻松的工作。尤其在试点运营的磨合期,重建的内控流程和企业经营难免产生矛盾。一位市级公司员工说,自企业全面强化内控后,市场拓展与运营流程出现了一些冲突。如前端市场部门推出一项新业务,需要先期人力、资金等投入,基于内控流程的实施,此项目必须走14个流程,经一周左右时间才能批下来,等到项目正式实施、业务推出,就是半个月之后的事情。控制严了,流程长了,可商机没了。
当然,美国公司企业文化和运营特征与国内企业存在差别,因此一些专家建议,在实施内控过程中,国内电信企业要处理好“拿来”和“改进”之间的关系,根据企业流程特征构建高效内控体系,让内控实实在在地为企业战略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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