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2006,本报记者 郭冬颖 邹山 广电系统终于打破了长期以来对IPTV管理权保持的沉默。在近日举行的一个IPTV论坛上,广电总局的核心专家和电信领域的专家,详细表达了各自对IPTV的看法。双方进行了激烈的观点交锋。广电专家称IPTV是一种媒体业务,是数字电视的一种,而电信专家称电信部门握有IPTV标准制定权,IPTV的内容也不仅是广电所管的电视内容。
上周,在由某通信媒体主办的IPTV论坛上,广电总局的核心专家首次出现,并在此公开场合详细发表了对IPTV的看法。
在该论坛出现的国家广电总局发展改革研究中心视听新媒体研究所所长董年初尽管就任该职务不久,但一直被认为是广电系统研究IPTV政策的核心人士之一。董年初表示,IPTV的管理主体国家已经明确了。他说:“国家广电总局代表国家对信息网络传播视听业务进行管理已经明确,目前具体由广电总局社会管理司承担这一管理职能,管理方式是总局通过颁发运营执照进行管理,网络运营商必须与执照拥有者进行合作才能开展IPTV业务。”此前,广电系统对于IPTV问题一直非常低调,只是向上海文广发放过一张IPTV内容牌照。但此举迫使许多地方电信运营商在开展IPTV试验网时与上海文广合作。
董年初直言,对于IPTV的定性,广电和电信有分歧。“我们认为IPTV是一个媒体的业务,它有两个明显特征,一个是点对面的传播,二是媒体必须对内容负责。电信是点对点的传播,而不必对内容负责,主要提供的是一个通道,从这方面来看,IPTV明显有它的媒体特性,应该归类于媒体。第二,IPTV属于内容管理范畴。世界各国都将互联网网络传播视听业务纳入内容管理范畴。当然,由于与传统广播电视不一样,要适应新技术发展的变化,包括美国都在调整内容管理的法律。”
在同一个论坛上,电信领域的信产部电信研究院总工程师蒋林涛及中国电信、中国网通的电信专家也都在论坛上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信产部电信研究院总工程师蒋林涛表示,没有标准就没有产业,到现在为止IPTV还不是一个产业,原因是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完整的体系能拿得出来,能够让一个国家或运营商做一个IPTV系统。“IPTV行业标准目前是在信息产业部领导之下,由通信标准协会专门成立一个IPTV特别工作组来研究标准的制定。”言下之意显然是,信产部握有IPTV标准制定权这一决定性武器。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广电除了给上海文广发放了一张IPTV内容牌照外,对IPTV的涉及很少。
各地的IPTV试验网主要由电信运营商筹建。因此给人的印象是,广电主营方向是数字电视,电信主攻对象则是IPTV.据信产部电信研究院通信信息所所长宋彤透露,广电内部对于是否搞IPTV曾有过争论。去年,广电还专门开了一个这方面的研讨会,讨论广电是走IPTV还是数字电视发展道路。后来,广电决定还是要搞数字电视。但这时候电信运营商则决定发展IPTV,因为这对于占领宽带业务市场是个好机会。错过这个机会,可能对今后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中国电信北京研究院专家于明峰对此表示认同。
他说,电信对于IPTV的态度是坚决的,IPTV的意义不在于挣多少钱,而是帮助运营商发展宽带用户。
IPTV的真正意义是在于丰富互联网应用内容,应用仅仅是产品的一个附属特性,不能奢望仅仅就此赚钱。他说,IPTV跟宽带有点类似计时器跟手机的关系,IPTV是宽带上的应用,就像计时器是手机的一个功能一样。现在所有手机都有计时功能,手机仅仅靠计时器功能挣不了多少钱。如果宽带没有IPTV,就像手机没有计时功能。
于明峰承认,数字电视的发展跟IPTV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广电是要大力推进数字电视的,但接下去,IPTV跟数字电视怎么竞争?广电肯定不允许IPTV大规模发展,这也为IPTV发展带来了一个挑战。
对此,董年初称:“这两年关于IPTV的话题很热,讨论也很多。声音主要来自电信方面,广电在这方面声音很少。但是,我要说的是不是广电害怕IPTV,也不是广电对IPTV没有想法和对策。我们总体感觉IPTV无论是目前还是将来,都不足以对传统的广播电视构成致命的威胁。”他还说:“有人说广电害怕IPTV,实际上不是这样的。广电内实际上有两种声音,一种来自广电网络公司,对他们来说IPTV多少带来一些压力,因为会造成业务增长的分流;但对电视台来说是很欢迎IPTV的,因为IPTV为电视台提供了一个新的传播渠道。所以总体来说,广电内部是两种意见,电视台不害怕IPTV,也不担心广告的分流。”对于IPTV与数字电视的关系,董年初表示:“我个人来看,IPTV只是数字电视的一种,只是提供一种新的传播方式。一般来讲,数字电视包括三种方式,一个地面数字电视,一个优先数字电视,一个卫星数字电视,我认为以后可能要加上IPTV.这四种方式各有特点,相互补充,相互竞争。”
共同观点
IPTV应该三网融合共同合作
尽管存在诸多分歧,但出乎意料的是,广电和电信都赞成IPTV网络融合、共同合作的模式。
广电专家董年初认为,IPTV经营模式应该体现这样一个基本原则,既充分发挥广电内容资源优势、内容管理优势,又发挥电信的交互网络优势,实现资源融合、业务融合、利益共享。关于运营平台,应从内容可控的角度构建运营平台,实现内容发布与用户管理一体化的运营。
他还建议,IPTV的运营主体可按公司体制运营,建立股份制的运营主体,双方共同参加。
据悉,目前为一些业内人士所推崇的杭州模式就是广电与电信合作的结果。杭州数字电视的收入构成就是数字电视加IPTV的模式,杭州数字电视用户已经50万户了,基本收视费是14元/户月。选用交互业务数字电视用户(即IPTV)的,收费方式是再加35元,目前后者用户数占杭州数字电视用户的20%,约10万户。
信产部电信研究院通信信息所所长宋彤认为,IPTV本身融合电信、广电、互联网三方面技术。在很大程度上,IPTV将会推进三网融合,推进电信、电视、互联网彼此利用各方面特点更好地为人们提供服务。
信产部电信研究院总工程师蒋林涛也认为,IPTV既有电信的业务网,又有有线电视业务,还有互联网,所以IPTV是几个网同时承载的业务。
他说,“现在都大讲三网融合,IPTV可以是三网融合的开端,IPTV需要两个网的支持”。
最新动向
信产部相关专家透露,IPTV国际标准有望年内出台
AVS有望成中国标准基础
日前,信产部负责中国IPTV标准制定的RTNET实验室专家表示,IPTV统一的国际标准有望在年内出台,但中国制定的IPTV标准不会考虑推荐垄断公司的技术,不会让国内的设备制造商、运营商给外国公司“打工”。有关人士指出,中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AVS标准有望最后胜出。
IPTV国际标准有望年内出台
日前,信产部电信研究院IPTV专家、中国标准化协会“IPTV特别工作小组”的杨崑介绍称,从目前进展看,IPTV国际标准出台需要相当长的过程。标准草案正在按部就班的起草过程中,但很难明确界定最终完成的时限。据他表示,此前称六个月能拿出成型的国际标准的说法太不现实。
这位现任职于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标准所RTNET实验室的专家指出,IPTV标准制定必须遵守“考虑国际化的需要,但首先立足国内”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意味着中国的IPTV标准将是一个完全向第三方开放、兼顾各方利益的融合体,但同时放在第一位的是能适应国内产业发展需要的“国产标准”。
目前中国的IPTV标准主要是AVS,AVS是中国自主制定的音视频编码技术标准。
杨崑同时承诺:“中国IPTV标准不会向整个产业推荐垄断公司的技术,不会让设备制造商和运营商给国外打工。”在加强自主创新的大环境下,“国产标准”极有可能成为一匹黑马。
电信巨头参与IPTV标准
根据这次媒体通气会提供的正式资料,记者注意到,作为IPTV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广电系统的企业却缺席此次的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的特别工作组,竟然没有一家大的广电企业参与此次“IPTV特别工作组”。
据介绍,根据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的工作部署,IP与多媒体通信技术工作委员会(CCSATC1)专门设立了“IPTV特别工作组”。项目组成员单位包括中国电信、中国网通、UT斯达康、中兴、华为、西门子、上海贝尔阿尔卡特、烽火科技和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
目前,IPTV标准化工作正处于加速推进阶段。今年4月,国际电信联盟将成立IPTV工作组,中国已经筹备提出有关的IPTV标准草案。
国家支持自主知识产权标准
在上周举办的“2006 IPTV发展论坛”上,信产部电信研究院总工程师蒋林涛透露,今年将出台18项IPTV标准,国家将全面支持自主知识产权的IPTV标准。
蒋林涛表示,IPTV的知识产权问题很多,因此国内已经达成共识,全力以赴用中国自己的AVS技术作为支撑,形成中国自己的IPTV标准。目前,AVS与其他两大国际IPTV的通行标准(MPEG-4和H.264)相比,基本处于同一个水平线,“我们认为AVS还是可以的”。
在IPTV产业化推进过程中,是选择H.264、MPEG- 4这些国际标准,还是国产的AVS?关于这一问题,国内专家一度存在重大分歧。
目前被业界看好的IPTV标准主要有三个:一是电信倾向使用的H.264,该标准被认为代表未来的方向。二是MPEG-4.广电现在的电视传输标准用的是MPEG-2,它能够很好地过渡到MPEG-4,因此广电则喜好MPEG-4.第三个标准就是中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AVS.但由于MPEG-4和H. 264均因IPR(知识产权)障碍,需向国外企业缴纳高额专利费,有专家倾向于中国自主知识产权AVS标准。
AVS产业联盟负责人也表示,AVS在技术层面与国际标准的差距不大。
信产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研究所所长陈金桥表示,最终采用哪个标准,将取决于两大部委的协商结果,两大部委将联手出台有关IPTV的具体政策。
IPTV应成立统一监管机构
中国电信北京研究院专家于明峰指出,IPTV的监管体制存在不明确的地方。广电部门和电信部门争了很多年,现在形成分而自治的结果。他认为是否可以考虑设立一个新的统一监管机构来管理IPTV,而不是由广电总局或其他部门单独主管。
于明峰说:“广电部门说自己有权监管,但广电主要监管电视内容,而IPTV的内容还涉及互联网内容、报纸出版物。这些管理权的归属都值得商榷。IPTV的监管部门应该是首先能把所有东西管起来,而不只是电视内容,这样合起来也会利于整个产业的发展。”他举例说,最近泉州IPTV叫停运营;浙江广电对IPTV进行全省封杀;连上海文广这样有牌照的公司在浙江发展IPTV也要经过浙江广电重新审批。“这跟电信体系不一样。这种监管方面的困惑需要解决,需要探讨有没有可能监管合一,或者设立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国外已经在尝试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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