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9/2005,万新军/文 关于是否取消固定电话月租费的话题最近又热了起来。支持的和反对的各执一辞,争论得不可开交。
令人注意的是,在这场争论中,一些业内著名专家旗帜鲜明地站在了反方的立场,认为取消月租费并不一定会给消费者带来好处。他们认为,固定电话用户会独家占用一条用户线,如果你自己不用,其他用户也不能用。因此,用户线的成本、包括维修成本并不会随着用户数量的增加而降低,因而取消月租费不合适。此外,还有专家认为,如果强制取消月租费,运营商所有的收入通过话费来回收,那么每通一次电话的价格一定会上涨,这样取消月租费对消费者不一定有利。
按理说,专家的观点应该是令人信服的,要不然,人家怎么能成为专家而自己不是呢?但我看过了上述专家关于固定电话月租费的说辞之后,却无论如何也不能令自己信服。
首先,同样是通过管线提供服务的自来水厂、热力公司、供电局等部门为什么只提供服务并按使用量收费,而不再单独收取固定的月租费?要知道,这些公司所提供给每个用户的管线也都是独立的,如果你自己不用,其他用户同样也不能使用。而对于这些提供服务的公司来说,他们同样需要为维护这些管线付出成本。如果按照专家们的理论,这些公司是不是也可以理所当然地收取固定的月租费?
其次,如果真像有关专家所说的那样,取消月租费会导致通话费用上涨,那就更能说明一点,电信行业的垄断经营实在是太厉害了。因为这就意味着电信公司可以为所欲为地控制市场,你不是要求取消月租费吗?可以,我取消了,但我可以将通话费用提高,因为你别无选择,你还得用我的电话。堤内损失堤外补,反正自己的利益不能受损。而这,显然和国家拆分电信的初衷相违。
当然,专家们的理由还有很多,但在我这个外行看来,他们说来说去的那些话,似乎和电信部门关于不能取消月租费的根据有着某些类似之处。在这场争论中处于焦点的电信部门对取消月租费的建议反映消极,他们的解释是月租费实际上是用于电信事业发展和用户线路的日常维护,即使用户没使用电话,也要保证这条线路的畅通和正常运作,是需要付出人力、电力以及维护费用的。而且,电信部门还宣称,“月租费+通话费”的收费模式是国际通行的。
对我这个外行来说,我又看不懂了。如果按照电信部门的解释,月租费实际上是用于电信事业的发展和用户线路的日常维护,那这种经营成本是不是该由电信行业自己来承担?通过月租费的形式将经营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让消费者为其经营成本“埋单”,是不是违背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公平交易原则?而所谓的用于电信事业的发展,消费者为电信部门做出的贡献还小吗?别的不说,早些年装部电话要交纳的从5000元到4000元到3000元不等的初装费,就不是一个小数目。但消费者的贡献做了也就做了,而且现在看来还得继续做下去,固定电话月租费就是其中一项。
来自北京市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4年北京市固定电话用户达847.4万户,比上年增长23.9%。如果按照目前每部电话的月租费来计算,电信部门每月仅这一项的收入就可高达上亿元。也是,这么庞大的一块收入,搁谁那儿也不会轻易放弃。所以,关于是否取消固定电话月租费的争论争得这么热闹,也就不令人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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