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IT:对电信重组传言做加减法

光纤在线编辑部  2005-08-19 15:23:29  文章来源:原文转载  

导读:

作者:电信研究院企业管理研究所所长 王育民 一、各种重组合并版本有三个共同特点
  自去年以来,关于电信行业的合并重组又传言四起。 
重组传言和媒体抄作,困扰着六大电信运营商的管理层和员工,也扰乱了电信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关于电信运营业重组合并的传言很多,不同版本有三个共同特点:第一,电信行业的本次重组与以往一样,仍然是政府行为,而不是企业行为。电信运营商好像联知情权都没有。第二,每一种方案,都是基于运营商现有的网络资产状况而设计的,并没有考虑几大运营商的客户市场和收入市场占有率情况,没有考虑电信运营企业各自的公司治理结构、人员状况、企业文化、无形资产等情况;第三,各种重组方案的重点是讨论谁与谁合并比较合理,而缺乏对执行层面问题的关注。没有考虑合并重组的交易费用,没有讨论执行的难度、难点以及可能面临的难堪。
  行业重组既然政府行为,那它理所当然要体现政府的意图和目标。如果说,邮电分营、寻呼和移动剥离、中国电信南北分拆、网通重组、四大运营商上市等,都体现了政府对高度垄断行业的改革思路,即政企分开、打破垄断、鼓励竞争,那么,传言中的合并重组又体现了政府的什么意图?合并重组究竟要解决什么问题?政府希望达到的目标是什么?
  二、合并重组为什么?
  六大电信运营商为什么要合并重组?概括说来有四方面的理由:
  第一, 通过合并重组,减少主体运营商的数量,以矫正过度竞争和恶性竞争,促成有效竞争的格局。
  第二, 减少运营商的数量,既能解决电信行业重复投资建设的问题,又能减少3G的重复投资建设。
  第三, 国资委早有明言,在国家控制的基础行业,只支持3家国有大型企业。因此,六大运营商要合并重组,变成三家。
  第四, 3G有三种标准,即CDMA2000,WCDMA和TD-SCDMA。如果发放3G牌照,每种标准至少要发放一张。因此,应该“六合三”。
  国学大师南怀瑾老先生说:世界上的一切道理,就是一加一减,非常简单。好像天平一样,这头高了,另一头一定低了。的确,无论4+2方案还是6合3方案,都是在做加减法。加减法人人都会算,但算计的高明也不容易。下面我们对这四条理由作一粗浅分析。
  1.重组合并能否矫正恶性竞争和促成有效竞争格局?
  运营商的数量,直接影响电信行业的市场结构,从而影响运营商的市场行为。因此基础电信运营商数量,决定电信市场的竞争状况。
  有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市场中只有两家基础运营商(一家运营商是不可能的),这种双寡头垄断的格局,不能实现充分竞争、有效竞争,并且这种双寡头垄断还会阻碍技术网络、业务和服务的发展。如果市场中有3家以上的运营商,大家的日子都不会好过,并且一定会有严重亏损的运营商。如果市场中有3家运营商,大家就都能够赚钱,不会亏损;因此最合理数量是3家。现在,中国电信市场中有六大基础运营商,因此应该通过重组合并(加法),来减少运营商的数量(减法),促成有效竞争(加法)。
  这里有三个问题需要澄清。
    第一,中国电信市场是否真的陷入过度竞争、恶性竞争的局面?怎样回答这个问题,取决于你如何定义恶性竞争、过度竞争。通常,不计成本的价格战就叫恶性竞争、过度竞争。事实上,不计成本的价格战不可能打很长时间。这样的价格战,偶尔打几次还行,短期打企业会亏损,长期打企业就会死掉。这是不证自明的公理。再者说,市场经济就是价格调节供求关系的经济,不能把价格竞争等同于恶性竞争。如果把二者混为一谈,那么,就会得出市场经济=恶性竞争的结论。
    第二,假定电信市场中真的存在过度竞争、恶性竞争,那么,通过合并重组、减少竞争主体数量,是否就真的能够抑制过度的市场竞争行为?看看其他国家电信运营商的数量,似乎得不出这样的结论来。
    第三,人们常常谈论到电信企业的非理性竞争行为,其实,如果把这种行为与对企业的考核评价机制联系起来看,那是很理性的行为。因此,如果说电信企业确实存在“非理性竞争”行为,那也一定是我们的考核评价机制存在问题。
  国资委是电信公司的最大股东。企业所有者如何考核企业经营者,会直接影响经营者的市场行为。假如不想让电信企业之间发生非理性的竞争行为,其实只要调整考核机制就可以办到,大可不必操刀合并。改变和完善对运营商的考核评价体系,就能够矫正偶发的过度竞争行为。
  2. 合并重组是否能够解决电信业的重复建设问题。
    “一个小镇两个发射塔并立、一条马路四五条光缆并行”,这通常被认为是电信业存在严重重复建设的明证。什么算是重复建设?什么就不算重复建设?“重复建设”是一个混淆视听的概念,因为判断其是非的标准很多,结果,“此亦一是非、必亦一是非”、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争论这样的问题,得不出可检验的结论来。我们应该用“投资回报率”来替代“重复建设”这个概念。投资是否造成了浪费、造成了多大浪费,看看投资回报率就行。要降低重复投资建设、减少资源浪费,只要加重对企业投资回报率的考核就行。
  3、如何全面正确的理解国资委的说法
  国资委曾经说过,只支持3家国有大型企业。传言电信行业要合并重组为三家大运营商,多少与这一说法有联系。其实,对这个问题也要辩证的理解。在银行业,现在国有大银行不是也有四大家吗?如果机械的理解国资委的说法,那么,这四大银行是否也得合并重组?
  4、3G牌照与合并重组的关系
  电信行业的各种重组传言与发放3G牌照联系起来的原因是,3G有CDMA2000,WCDMA和TD-SCDMA三种标准。每种标准至少发一张牌照,那就是三张。有人估计,建一张全国性的3G网络,硬软件系统设备和终端的投资,大约需要2千亿元人民币。这就是说多发一张牌照,就会产生数千亿元的投资。少发一张就可以节省相同数量的投资。因此,3G牌照最好发3张。牌照决策者面临的问题是,六大基础电信运营商,每一家都提出了牌照申请,那么这3张牌照究竟发给谁?
  借3G牌照发放的时机,重塑中国电信市场的竞争格局,应该说这是一种深谋远虑的算计。通过资本市场的操作,选择基础运营商中比较容易操作的对象进行适当的整合,是可以实现重塑中国电信市场有效竞争格局目标的,并非一定要六合三才能实现目标。
  三、行业重组面临的四大操作难题
  操作难题之一:分家容易合并难。这道理很简单。分拆会增加很多位子,因此人们会积极推动和配合;合并会减少很多位子,因此就没有积极性推动配合。六合三意味着六大运营商在集团公司、省公司、地市分公司三个层面,都要重新调配经营管理班子。这意味着成千上万名中高级管理人员要重新上岗,有近一半的管理者要丢掉目前的饭碗。此外,六大运营商的员工总数大约80万,合并重组也意味着有几十万员工要重新调整配置。合并会带来大规模的人事调整,会造成管理队伍的人心浮动,会把企业员工的注意力引向谋划自己的位子,而不是谋划企业的发展。
  操作难题之二:按照传言中“六合三”方案,合并重组的交易费用将非常大。所谓交易费用,是指完成合并重组过程的费用。有人初步估算过,如果按照六合三方案进行操作,其交易成本大约为200亿元。事实上,这种费用有的可以计算清楚,有的根本就算不清楚。运营系统重新调整的成本、业务品牌重新整合的成本、各级管理干部重新安排成本、员工重新配置成本、渠道重新整合的成本、文化融合成本等等,有的可以估算,但更多的成本细项很难估算。因为如此大规模的合并重组,破坏了员工们的合理预期,它会诱导出大量的机会主义行为。机会主义行为是无法预测的,由此产生的成本也就是算不清楚的。
  合并重组一定要算帐,算收益与成本的帐。不计交易成本的合并重组是不合理的。设计合并重组方案不计成本,如果照此方案操作,必然毁掉企业的可持续经营优势。不考虑操作过程的设计方法肯定是行不通的。
  操作难题之三:大规模的重组合并达成共识难。本次的重组合并完全不同于前几次的分拆整合,它涉及到的利益相关主体很多,如国有资产的代表人、行业监管部门、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六大运营商的管理层和几十万员工以及七亿多用户。因此,重组合并一定要平衡好各方的利益关系并就此达成共识,如此,操作过程才不会引发出太多的麻烦。这么多利益相关者,并且每个利益主体都会从自身的角度算计损益情况,因此,要在重组合并问题上达成共识,并非易事。
  四大运营商都是海外上市公司。虽说国资委是最大股东,但合并重组这么大的事,肯定会尊重其他投资者的意见,特别是国外投资者的想法。政府不会为了推动一个行业的合并重组,而给欧美等国在承认我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方面留下口实。运营商是真正的经营主体,也是传言合并重组的对象。但是传言中的合并重组方案,有点像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必须服从的味道。一方面,面对合并重组传言,运营商有几多无奈。另一方面,几大电信运营商对合并重组的态度都比较消极。经营状况较好的运营商,希望保持自己的相对优势地位,不愿意因合并背包袱;经营效益较差的运营商,也不愿意因为合并重组失去独立存在的价值。合并重组如果得不到六大电信运营商高级管理层的认同和积极配合,合并重组之时,就是陷入混乱之日。
  常言道,捆绑不成夫妻。非要将人家捆绑成夫妻,结果不会是夫唱妇随,而一定是同床异梦。
  操作难题之四:文化融合难。几大电信企业都有自己独特的企业文化,即独特的价值观、独特的管理风格、行为方式以及做事习惯。合并重组过程中面临的最头痛的问题是,不同群体之间的文化认同。文化冲突会耗尽企业的能量,使企业之间的整合步履维艰。中国网通集团(原中国电信北方10省+网通控股+吉通)合并重组已经3年多了,融合的究竟怎样大家心中有数。宣布合并重组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真正要完成整合、融合的任务,道路漫长并且充满了坎坷。由于文化冲突,许多企业的兼并重组最后都失败了。
  总而言之,执行才是重组合并能否成功的基础和决定因素。如果不考虑实际执行能力的话,再好的方案也是纸上谈兵。因此,要好好算一算。《孙子兵法》说“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吾以此观之,胜负见矣。”
  四、判断合并重组是非曲折的三项标准
  第一,合并重组,必须有利于促成有效竞争格局。什么是有效竞争格局,这要谨慎地定义清楚。有效竞争格局的形成,主体运营商的数量以及他们之间的实力是否均衡很重要。主体运营商的数量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但是,4家或者6家就多,3家就不多不少正合适,恐怕不能这样说。主体运营商的实力是个同样重要问题。你不能让大象与老鼠同台竞争,最起码是老虎、狮子、猎豹同台竞技。
  第二,合并重组,必须要有利于电信产业和电信企业做强做大,有利于实现电信强国的战略目标。
  第三,合并重组,必须有利于提升电信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一方面应对国际一流电信企业进入本土市场的竞争,另一方面要走出去,拓展国际电信市场。说到底,合并重组,是为了增强电信企业的竞争优势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而不能削弱这种优势和发展能力。
  对于电信行业合并重组的各种传言,我们有点弄不明白。但仔细想来,不是我不明白,是这个行业很奇怪。Verizon的CEO塞登伯格说的好:电信行业是一个充满救世主的行业。在中国,电信行业中想当救世主的人就更多了。

关键字: 电信重组 电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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