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中国电信也涉水电视业

光纤在线编辑部  2004-12-28 08:30:51  文章来源:原文转载  

导读:

12/28/2004,中国网通进入电视业的脚步并不孤单,它的“老对头”中国电信也在秘密部署。耐人寻味的是,它们都将眼光锁定在2005年。
  “此业务尚在试验阶段,现不便对外界透露。”昨天,中国电信的新闻发言人拒绝了记者的采访。但熟悉它的人士透露,中国电信明年要大规模启动网络电视。在杭州、广东、辽宁等地,电信商与广电系统的相关合作实验如火如荼。
  此前,在10月底举行的北京国际通信展上,中国电信明确透露网络电视是其明年“主攻方向”。这与网通的部署出奇一致,北京通信高层人士当众表示,2005年是网通的“网络电视年”。
  这绝非巧合,除技术突破因素外,其背后左右全局的力量是政策壁垒的即将剥落。
  网络电视即IPTV,是通过电信宽带网传输电视节目,它可随意点播,被视为电信宽带应用的“金矿”。这并不是一个新鲜名词,几年前,微软曾提过“维纳斯计划”,其概念正是IPTV,但囿于技术水平,最终以失败收场。
  2001年中国电信也曾试水,与新华社合作成立上海新华电信网络电视有限公司。不过,此后电信网上看电视在“夹缝”中生存,因为它触动三网合一(三网指广电网、互联网、电信网)的敏感神经。在我国,电信业与广电业向来井水不犯河水,IPTV的造访使二者关系变得微妙。
  “1999年,由于传统电信运营商涉及广电业务、广电系统介入语音业务,为加强管理,国家发布了75号文件,禁止两大行业相互渗透。”信产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研究所所长陈金桥说。此文件仍有效,也是目前惟一一个对行业划分作出明确规定的文件。“但随着技术的发展,网络速率提高,横亘于两大行业间的技术障碍在消融”。
  更重要的是,横亘其间的政策壁垒濒临剥落。目前,我国《电信法(送审稿)》正在征求各界意见,最快明年年底出台。《电信法》将对监管层面甚至三网合一有一个交待,独立的电信监管委员会也许将解决网络电视面临的政策尴尬。
  中国律协最近上书国务院,要求把融合信产部与广电局监管功能的信监会列入《电信法》。
  上世纪90年代末,欧美各国的电信法就已允许广电业与电信业互相渗透,这也是业界公认的方向。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就融合了电信与广电的监管。
  电信运营商们已嗅到这场变局来临前的气息。在他们眼中,IPTV也许是一粒探路石子,考验这场变局的方向。
  有这样一个征兆。本月23日,中国电信和上海文广签约进行深度合作。此前,上海文广的角色不过是普通的内容提供商,现在已摇身变为“战略合作伙伴”。此变化绝非偶然。
关键字: 中国电信 IP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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