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邮电:日本电信市场新动向

光纤在线编辑部  2004-12-22 19:13:56  文章来源:原文转载  

导读:

撰文/何 霞 日本信息通信产业的范围包括信息通信业(电信、广播、信息服务等)、与信息通信有关的制造业、服务业与建设业。它是日本最重要的战略性领域之一。2002年,市场规模为116兆日元,是所有产业中规模最大的,位于第二的建设业为77兆日元,批发业第三,为65兆日元。日本信息通信产业从业人数为364万人,仅次于零售业的631万人和建设业的496万人,居第三位。日本信息通信产业中有三大业务发展最快:宽带互联网、移动业务和IP电话。
  1. 手机互联网用户居世界首位
  日本互联网上网者是指利用电脑、手机、PHS、携带信息终端、游戏机、电视机等一个以上设备上网的人(6岁以上)。2002年年底,日本互联网上网人数为7700万人,普及率为60%。截至2004年3月底,DSL用户数为1120万;FTTH用户数为114万,比2002年3月底增加3.7倍。
  日本手机互联网的用户数(指i-mode、Ezweb及J-Sky的用户数总计)在5年多的时间里增长至大约7000万,手机用户有86%使用此业务,其规模及普及率与韩国并列世界首位。
  2.最大移动运营商赢利下滑
  日本消费者的手机费用支出,每户月平均为66.6美元,居亚太地区第一位。在手机用户数量迅速增长的同时,市场竞争十分激烈。
  2004年7月,日本最大的移动运营商——NTT DoCoMo以用户22.57万、市场占有率52%位居第一。这项成绩的取得主要是因为它陆续推出了新机种及采用数据通信固定费率制等措施。
  但是,NTT DoCoMo 今年二季度赢利1704亿日元,较去年同期下滑13.4%,税前利润2769亿日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7.8%,营业收入1.22万亿日元,较去年同期下滑2.5个百分点。移动业务的?耸找838亿日元,较去年同期了下降18.9%, ARPU由8060日元下滑至7400日元。DoCoMo并没有对截至明年3月份的2005年度收益预期进行调整,预计净收益将达到7510亿日元,税前收益1.31万亿日元。针对收入和运营利润的下降,DoCoMo公司没有单纯指望I-mode的增长,而是通过开发多种新业务,如向企业用户提供移动和固定捆绑业务,手机购物、以及push-to-talk等措施来促进收入增长。
  2004年7月,日本第二大移动运营商——KDDI的手机新增用户数为21.49万户,市场占有率49%,仍维持老二地位。而日本第三大移动运营商——Vodafone K.K.今年7月则首度出现用户数衰退的现象,用户减少了3100户。
  从日本3G业务的发展情况看,日本较早就推进标准化、制度化,在不到两年半的时间里,采取“无缝转移”政策,使3G手机用户数迅速提高到2000万,仅次于韩国,位居世界第二。
  3.将执行固话全IP化计划
  目前,越来越多的日本传统电话用户改用更为廉价的IP服务。IP网络能够支撑大容量的宽带连接,费用更为低廉,还为视频电话、电视点播等大数据量新型服务的提供铺平道路。
  日本总务省目前正在制订一项五年计划,这项于2005年开始的计划完成后,将实现日本固定电话流量的全IP化。日本总务省计划投入100亿日元(约合7500万欧元)改善IP电话网络技术,目的是实现日本固定电话的全IP化。 
  2005年是执行该计划的第一年,总务省计划当年申请20亿日元用于改善现有IP电话的不足之处,比如IP电话尚不能拨打110报警号码等紧急呼叫服务。此外,由于基于电脑的技术易受到病毒攻击,通话质量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这项计划鼓励NTT和其他电话服务提供商在所有服务中都使用基于IP的技术。 
  日本政府电信管制政策的变化
  1.电信市场准入的变化
  自1985年日本制定《电信通信事业法》,到2003年修改为止,一直着眼于是否设置了基础设施等条件,将运营商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进行管制。
  第一类运营商作为社会的重要基础设施,有很强的公用性,政府给予必要的管制,对其实行许可证制度,并赋予一定的义务和权利。政府要求其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也授予它公益事业特权;要求它们确保网络互联互通,承担互联义务;确保网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符合技术标准的管制;保护用户的利益,并对它们实行退出管制和业务管制;防止反竞争行为,对主导运营商实行非对称管制和业务改善命令的管制。
  第二类运营商是无网络设备的运营商,分为特别二类和一般二类。对特别二类实行登记管制;对一般二类实行备案制。为了使第二类运营商能够自由使用第一类运营商的网络,政府对它们实行放松的、最低限度的管制。
  1986年3月31日,日本第一类电信运营商只有7家,特别第二类9家,一般第二类200家,总计216家。而到了2003年2月1日,第一类415家(其中CATV运营商299家),特别第二类113家,一般第二类10622家,总计11150家。
  为了对应由“电话时代” 到“互联网时代”的快速转变,促进电信运营商发展多种业务, 2003年,日本对《电信通信事业法》包括市场准入制度、提供业务的管制等,进行了全面修改。一是取消了目前实行的按有无电信设备划分的第一类、第二类电信运营商的规定;二是在市场准入、退出制度方面取消了许可制,改为登记、报备制;三是为促进运营商的基础设施建设,引进了公益事业特权认可制度;四是实施业务提供条件自由化(原则上取消资费、合同条款,改为个别合同);五是要求运营商履行对客户说明重要事项、处理投诉等义务,进一步完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内容。
  此次修改中,还包括对于特别电信业务,政府按运营商的希望授予公益事业特权;对重要设备,维持技术标准制;继续实行第一类、第二类指定设备的接续规定;取消运营商间个别接续协议的报备义务;履行优先处理重要通信、确保各运营商网间重要通信的义务。
  近期,日本政府将进一步放开3G的准入管制,允许更多的运营商进入3G市场。预计这些新进入的运营商将在2006年向用户提供商用服务。目前使用的频谱将在2005年向私有公司开放。通信部计划专为3G保留1.7G频段,以便为1500万用户提供服务,并将促进运营商之间的竞争和资费的下降。对新进入者采取的标准(WCDMA或CDMA2000)没有硬性规定。通信部决定在今年十月对申请3G牌照的运营商进行资格审查。如果新频段的牌照能够在明年分配下去的话,新获牌照的运营商将有望在2006年推出商用服务。
  2.非对称管制政策
  日本第一类和第二类运营商都有市场主导运营商存在。
  第一类主导电信运营商是指固话终端的传输设备数占有率超过50%的运营商。政府认定NTT东西地方公司为主导运营商。
  第二类主导电信运营商是指移动终端设备数占有率超过25%的运营商,即各业务地区市场的占有率,利润占有率超过25%的运营商,加上考虑占有率的推移及其他情况,NTT DoCoMo集团及冲绳蜂窝公司被认定为主导运营商。
  为了促进电信领域的进一步竞争,对主导市场的运营商实行非对称管制。2001年修改《电信通信事业法》时,预先指定以上垄断市场的电信运营商,并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行为管制。政府规定不论是第一类还是第二类运营商中的主导者都要禁止下列行为:①滥用通过互联业务获得的信息;②电信业务方面对特定电信运营商进行不正当的、优先待遇及提供利益;③对其他电信运营商(包括内容提供商)、电信设备制造商及销售商的业务实施不正当规定或干涉。另外,还要实行电信业务的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的公示义务,包括:①禁止有特定关系的运营商之间兼任董事;②禁止对有特定关系的运营商实行与其他运营商不同的待遇,命令其停止、变更违反规定的行为。
  目前,政府的管制政策是大幅度放松对主导运营商的管制,尽量放松资费、业务等方面的管制;主导运营商只限于本地固定通信及移动通信,而长途及国际通信领域除外;防止市场主导运营商滥用;明确了主导运营商的反竞争行为类型,政府还提出了防止及取缔的措施。
  3.规定运营商支持带号转网的义务 
  日本总务省公布了《关于引进手机带号转网制度的指导》,内容针对现有的移动电话运营商和新兴移动电话运营商,规定了支持带号转网的义务。文件提出,施行支持手机带号转网的期限为2006年,而且尽可能要早。规定所有移动电话运营商必须在所有2G及3G系统制式中同时双向引进手机带号转网制度;规定今后新进入的移动电话运营商,即使从2005年开始提供服务,也要使系统支持带号转网。 
  未来发展设想
  日本从2001年开始普及宽带网,目前的宽带网用户数量居全球第三位。在普及宽带网的下一阶段计划中,日本电信部鼓励服务、技术和制造业帮助把每一个公民用宽带网相互连接起来,并使宽带网的连接无所不在。日本通信部预计要采用高速光纤网络、移动网络以及蓝牙和Wi-Fi等无线技术实现这种连接。
  日本电信部发表的年度白皮书指出,随着日本建立网络社会,日本与电信相关的服务、设备、手机和内容市场到2010年将增长3倍,达到8036亿美元。由网络连接的个人、家庭和企业将为金融、运输和制造业创造额外的商业机会,创造一个价值120.5万亿日元(11,118亿美元)的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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