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2004,北京晨报文章, 今年7月,信产部完成《电信法《送审稿)》起草,并正式呈交国务院法制办。随后向律师界征求意见,中国律协委托其下属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对送审稿提出修改意见。
昨日,记者看到这份送审稿修改建议。其中一点格外引人注目,律协对第四章“电信资源”提出“因为涉及体制问题,会出现电信监管机构与无线电管理机构两个部门,最好能设立一个国家电信监管委员会统一解决机构设置的问题”。
中国律协消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蔡海宁律师是本次送审稿修改意见的主要负责人。
尽管律协的建议更多地是从法律严密性着眼,这却与电信法起草专家的初衷不谋而合。一位参与起草的专家透露,送审稿承诺设立一级国家电信监管机构,根据监管需要可在地方设立派出机构。
现在,这种想法已明确传达给国务院法制办。
信监会呼之欲出的征兆
目前,我国银行、证券等行业已设立独立的行业监管机构(银监会和证监会)。这种独立的监管机构被视为体制改革“政监分离”的重要步骤。
参与政府机构改革草案起草的原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杜钢建曾透露,按照一份已成文的“十五年规划”,政府机构改变将分三批逐步推进,“信监会”没出现在第一批名单中,但不排除下一个五年会有动作。目前,“十一五”规划正在紧张调研起草之中。
当时,杜钢建曾称,国家将有五年时间,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行政三分”原则改革信息产业部,包括研究组建信监会。
去年7月,信产部部长王旭东入主国信办,则被业界视为“二合一”征兆,同时发出成立独立监管部门的信号。
今年3月,信产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研究所所长陈金桥曾公开表示,下一步中国电信业务的改变应当从运营体制改革转变为监管体制改革,重点是“政监分离”,产生独立的监管机构——信监会。陈金桥素来消息“灵通”。
不过,另一位接近信产部的人士透露,目前信监会的构想仅限于“研究”层面,民间不少人在关注,信产部也委托专家在研究,尚未形成方案。据其判断,王旭东任期内成立的可能性极小,“起码两三年内难以成立”。
借鉴了美国FCC模式
尽管“信监会”的诞生扑朔迷离,市场形势却迫于眉睫。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开放大限临近,按照相关承诺,信监会应担当市场监管的重任。
这是北美、欧洲一些通信市场中成熟、竞争规则健全的国家普通流行的做法。政府只需制定法规、发展策略和规划目标,由介于政府和企业间的独立第三方监管机构执行。
在美国,FCC(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掌管着通信产品的生杀大权。这是一家独立的政府机构、直接对美国国会负责、负责洲际、国际通信。无线电、数字、移动通信等相关产品进入美国市场都要FCC同意。
“美国电信法对FCC的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它可以采取一切行动、规章制度、发布命令等保证完成职责。一定程度上,FCC是美国电信业务的规章制定者。”电信专家续俊旗说。此模式能对突发事件迅速作出反应,并保证高效、公正。2002年美国世界通信公司破产一事充分印证了这一点。
对国内市场而言,明年中国可能发出3G牌照,中国的电信格局面临新一轮的洗牌。在完全对外资开放前,中国的信监会需经锤炼。
尤其最近四大电信运营商进行内部调整,电信、联通、移动三家老总“换防”,大破行业规则。有专家说,这是一个行业整合的征兆,不排除“信监会”落地的可能。
晨报记者 焦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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