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信报:电信四合二我们走错了方向

光纤在线编辑部  2004-07-16 23:56:01  文章来源:原文转载  

导读:

7/16/2004,  近来,有关电信运营商“四合二”的消息又开始在坊间流传,而有关部门也似乎没有对这一消息给出准确的令人信服的答案,所有的消息基本都带有很大的猜测成分。笔者看来,消息本身是否属实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人们面对这样的问题时发问的方式。
  我们经常能看到一种很有代表性的、人们习以为常的发问方式:在中国电信业纵向拆分和南北拆分几年以后,合并的问题又摆上了桌面,有点“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意思。当然了,分有分的道理,合也有合的理由。既然都有自己的理由,那到底是分好还是合好?
  到底是分好,还是合好,看似深刻的问题,其实方向已错。面对中国电信业,我们真正要问的问题是:何时可以完全解除政府对行业准入的控制权,使企业能够自由地经营电信业?
  直截了当地说,中国电信业的种种问题,其总根源乃是行政性的垄断,就是政府完全把控了行业的准入限制权。我们要记住的一个道理是:谁拥有一个行业的准入限制权,谁就控制了整个行业。正像民航是政府的、铁路也是政府的一样,电信行业其实也是政府的,别人一概不准染指。在一个行政性垄断的行业里,我们无法奢求它能真正感受到竞争的压力,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提高服务,最终让用户受益。
  这里还有第二个道理:竞争与否的标准,不是数现有厂商的数目。一个行业里,企业的数目够多就是竞争,数目太少则是垄断,这是大错特错的话。竞争包含潜在的对手的竞争。只要一个行业没有人为的准入限制,竞争对手虎视眈眈,随时可以进入分一杯羹,这就是竞争。倘若存在人为的准入限制,不管是一家两家企业、还是八家十家企业,都由政府人为拿捏而成,那么这一家还是八家的竞争态势就没有本质区别。我们不会傻到说有一家厂商叫垄断,有了八家了就不叫垄断了。
  现在中国电信业的情况正是后者。由于整个行业是国家垄断的,因此政府实际上扮演了一个总的垄断公司的角色。至于这个总公司下面又分成几家,不管是七家,还是五家,还是什么两家,不管是以固定业务或移动业务划分,还是以地域的南北划分,竞争的格局都没有根本的变化。变化的仅仅是经营的策略;变化的仅仅是让原来的一本总账,看看怎么操作才能扮演出貌似竞争的格局。因此,没有整个内在竞争格局的转变,电信业的分合对我们普通老百姓而言没有什么任何实质的利害关系,仅仅是垄断公司内部的又一次策略和管理班子的调整而已。
  也就是说,不削弱或取消政府对电信行业的“准入控制权”,不管怎么做分账,总账还是政府的。只要总账还是政府的,就不要指望总账下的分账能真正的竞争起来。这是我们观察电信业重组的基本视角。脱离这个视角,其他的争论一概都是白搭。
  张建川/文
  作者为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关键字: 电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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