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0/2004,本报记者 欧阳长征 北京报道 信息产业部有可能采取立法的形式,强制运营商相互交换网络资源,以达到电信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
周二(6月29日),网通集团与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在北京举行双方基础网络资源网间保护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出席此次签字仪式的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副司长张春林作出了上述表述。
张春林说:“运营商之间互相交换网络资源,有助于盘活国有资产,希望看到网通与联通的这一合作模式能够推广到其它运营商的合作中去。”
张春林同时强调,正在考虑中的立法举措,将要求主导运营商在繁华地区向新兴的运营商开放网络资源。
张春林的讲话在某种程度上印证了外界关于中国发放3G牌照方式的一种猜测。此前,一直有电信专家建议,如果给新进入移动市场的固网运营商发放3G牌照的话,应当允许它们使用中国移动或联通的网络资源,或是要求固网运营商之间相互共享移动基站。发改委去年提交的一份研究报告也建议,出于节约投资的考虑,国家应该让两大固网运营商中国电信和网通共同组建合资公司。
张的这番讲话似乎也打消了外界关于中国电信业继续重组的传言。大约一个月前,有消息称,出于节约巨额3G投资的考虑,国家有可能将四大运营商按移动加固网的方式重组为两家综合性运营商。香港的电信分析师称,如果信息产业部的这一想法得以实现,那么将有更多的运营商拿到3G牌照,但同时竞争也将更加激烈。
根据周二签署的这项协议,网通集团和联通将使用自身传输网空闲资源为对方提供传输节点保护,提高传输网络边缘节点的安全性。协议包括光纤、波分复用光波道、155Mbps电路等在内的一批通信传输资源的相互保护。
网通和联通方面认为,此次网络资源合作是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网络资源合作,双方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提高了各自基础传输网络节点的安全性,盘活了各自存量资产,提高了网络资源的利用率,从而压缩了网络建设和维护成本。
网通和联通在联合发给媒体的新闻稿中表示,中国联通作为上市公司,中国网通作为正在积极开展上市工作的公司,都在面临国际资本市场减少投资、增加收入和利润的压力。同业间建立良性“竞合”关系,有利于双方提升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进而向社会提供优质低价的通信服务。
新闻稿同时称,联通和网通通过基础网络资源的合作,有效地减少国有资产的重复投资问题,降低了成本,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据悉,双方将从兰州到拉萨等多条光纤资源开始进行基础网络资源互换的试验。一般认为,随着双方合作的深入,网通将共享联通在南方21省市的网络资源以弥补上述地区网络覆盖不足的问题。而联通可能会在北方十省市中利用网通的接入网资源,缩小同中移动在无线网络覆盖上的差距。
光纤在线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光纤在线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