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之痛” 坚持市场化是原则

光纤在线编辑部  2004-04-09 17:02:19  文章来源:原文转载  

导读:


新京报 中国的手机产业似乎是颇为独特的一个产业,不造手机的照样可以买手机。中国手机市场上现有品牌近百个,但信息产业部发放的牌照才49张。最近,牌照规则再度引起人们的关注。
  按照常规的说法,牌照保护了国产厂商的利益,有利于民族产业的发展。如果放开牌照,国外手机厂商就会毫无障碍地进入国内市场,对国产厂商造成很大冲击。信息产业的上层监管部门充分肯定了这一说法,有关领导在各种场合的多次讲话中也表达了这样的观点:“中国手机市场就是在5号文件之下发展起来的”。
  1998年年底,信息产业部和原国家计委联合颁布了后来被称之为“5号文件”的意见,原则上不再发放手机牌照。但牌照规则的效果可能与制定者的初衷背道而驰。2003年7月和2003年8月,在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两度宣布将严厉查处以任何形式向无牌企业出租手机牌照的厂商。但是各种贴牌、包销、子品牌等令人眼花缭乱的招数让这种禁令形同虚设。
  常言说,一流的企业卖标准,二流的企业卖品牌,三流的企业卖苦力。但是,中国的手机企业似乎还没有达到这种境界。手机牌照规则到底挡住了谁呢?按照5号文件的规定,企业可以通过参股、成立合资公司、甚至收购的方式来取得牌照。事实上,那些数得上来的国际手机巨头早就已经通过上述各种方式辗转取得了牌照、进入国内市场。如果说最开始5号文件还有一些作用,现在看来,所谓保护民族产业,似乎只是“美其名曰”。国产手机辉煌的背后,是核心技术的缺失和国外品牌的曲折入侵。
  另一方面来看,对于有牌照的厂商来讲,牌照就是一种资源,而且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卖牌照不过是一种盘活资产的手段,是一种对自身资源的整合,完全属于企业对市场做出判断后的正常行为,无可厚非。关键是,这种资源是怎么来的,它的性质又是怎样?牌照资源作为一种社会资源,不应该是给一些人倒卖的稀缺资源。一个行业内如果有政府准入限制,那么供应量的操控权就属于政府,那么政府在最初发放手机牌照的时候,采取的又是什么标准?在不再发放牌照的情形下,为什么不存在收回牌照的制度来盘活资源?
  类似的现象不止出现在准入权的审批上面。北京今年最重要的一项土地政策———2004年2月4日颁布的被业界称为“4号文件”的政策中规定:小城镇建设项目用地等5类经营性用地,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均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在土地交易市场公开进行。而在此前的北京土地政策当中,这5类土地可以协议转让。协议转让土地,曾经是国有土地转让最主流的方式。它通常的运作程序是:开发商与土地使用权所有者进行一对一的私下谈判,谈妥价格后,再与有关政府部门达成土地转让协议。这样导致很多并不是搞地产的公司通过转手土地牟得暴利,协议转让为一些和政府关系密切的企业从中渔利。协议出让土地的方式,也将市面上的房产商分为两类:一类是有行政资源却没有资本实力的“大地主”;一类是有开发实力却取地无门的“资本家”。政策可以亡羊补牢,而在4号令出台的前夕,北京三四环已经基本无地可圈。
  无可否认,即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仍然有少量资源是应该掌握在政府手中的。说是少量,但其作用却足以影响到一些行业的兴衰。在土地批租,准入权审批,政府采购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这四个政府掌握的资源配置方面,现在看来,对行业经济结构影响最大的应该是前两者。通过制度安排,使得企业获得“寻租”利润,有悖于市场原则。
  这也就是说,即使是政府实现配置的资源,也仍然要坚持市场化的原则,那就是做到足够的公开和理性。公开招标,公开拍卖,公开对称信息,实现企业的公平竞争。政府在此过程中只是一个辅助机制,其内核仍然应该是市场化原则。
  如此看来,手机牌照的教训值得有关决策部门深思,这已经不只是关系一个牌照的事情。诸如移动3G牌照,网吧营运牌照,电力入网准入以及其他抓在政府手中的各种准入权资源,都涉及到众多的产业结构的变动和发展。在关系到重要的公共资源的配置方面,如何保持相关产业政策的透明度,连贯性和有效性上,还有很多的工作需要做。吴敏
 
关键字: 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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