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9/2004, 中国经营报,3月的郑州已经遍街新绿。不过,一场难得的大雪在17日上午袭击了整个郑州及周边地区,当地人称这种雪是“桃花雪”。凑巧的是,整个河南的电信业似乎也正在经历着倒春寒。一度被媒体形容为互联互通重灾区的河南,在经过了将近一年的整改后,互联互通的问题有所好转,在新乡、南阳等一些无卡地带,IP电话卡已经开始销售。
不过情况仍然不乐观,实际上,信产部的领导不久前再次因为互联互通的问题来到
河南,而就在记者采访期间,河南当地的《大河报》还刊发了一篇不足百余字的消息,称受雇于某公司的单姓人士,因为不小心砍断了通信光缆,造成河南某些地区通话受阻的情况云云。河南电信业的从业人员对于其间的春秋笔法心领神会,有人士告诉记者,砍光缆以阻碍互联互通已经屡见不鲜,“而且现在的手段已经上升到了技术手段。”
早在去年7月,信产部就下发了名为《公用电信网间通信质量技术要求》的文件,其中对涉及互联互通的网间通话质量和技术标准做出了新规定,但是一直到今年年初,河南的电信主管部门才以电传的形式通知河南省各电信运营公司。但执行效果依旧堪虞。
定义“忙时”
曾经困扰互联互通的一个技术性问题是话务量溢出。有电信专家解释说,“这就好像高速路上跑汽车,如果车多,路自然就堵,就要修路架桥。”在电信业,决定网络是否该扩容的单位是爱尔兰(专门计算单位时间话务量的单位),当话务量超过每小时0.7个爱尔兰时,通话就会溢出,反应到客户端就是电话打不通,掌握本地网资源的主导运营商就要扩容。
在信产部去年7月下发的文件中,专门定义了忙时的概念:“忙时是指话务的繁忙小时。即一天中的话务量大的自然小时(如9:00-10:00)称为忙时。一天中可以有一个或多个忙时。”
按照信产部的精神,各地运营商要实地监测自己一天中最忙的时间段,根据这个时间段的话务量以决定是否扩容本地网。
但是这样的精神到了河南,却发生了改变。记者在河南通管局下发给各电信运营商的电传中看到,河南通管局规定:“每月日常检测时各业务的统计忙时为上午9点至11点。”
“这是我们国家50年代的忙时,但是现在情况已经改变。尤其在河南这样一个劳务输出大省,很多外出打工的人通常是在晚上8点到10点左右和家里联系,真正的忙时是这个时候。”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解释了其中的隐情,“如果河南通管局的测量时间,通话量也就是0.4~0.7个爱尔兰,肯定达不到扩容的规模。信产部本来就是要测出真正的忙时,可河南还没测,就已经规定了9~11点的忙时。”
保卫“钱袋”
无论对于主导运营商还是新兴运营商,扩容都是一个相当敏感的话题。最直接的原因可能就来自于对IP业务的竞争。
实际上,早在一年前,IP业务在河南的发展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专门针对长途业务的IP卡在洛阳、郑州、新乡、南阳、驻马店等城市几乎已经消失,原因是用户购买IP卡后根本打不通电话。
相对于传统的长途电话直拨业务,IP电话技术凭借低廉的资费在迅速的抢占市场,换句话说,在电信的各个业务种类中,IP业务是最容易被引入竞争机制的,所以无论是河南还是全国其他城市,选择IP卡业务几乎成为新兴运营商前期开拓市场的共同选择。
但是IP业务最终要依赖于掌握本地网资源的主导运营商,“由于IP电话大量分流了传统长途的收入,主导运营商就利用在本地固定电话中的垄断地位,制造互联互通障碍,威胁其他运营商放弃IP业务。”一位河南业界人士直言。“IP电话就是让别人从自己口袋里掏钱,他怎么会甘心呢?”
而记者了解到,一些主导运营商的相关人士甚至在私下里表示,IP业务“损人不利己,干脆大家都不要搞。”
既然依靠砍光缆已经不可能达到遏制竞争对手的效果,技术手段自然成为了下一个选择。忙时定义是眼下一个最现实的例子,“这样做对谁有利?当然是对固话有利。”河南的电信业人士反问记者。按照使用习惯,上午9~11点的通话基本发生在办公场所,以固话为主。而牵扯到本地固网和其他运营商互联互通的网间通话,包括移动业务和IP业务都发生在晚间。如果按照河南目前的忙时检测,将不可能对网络扩容。
此前有运营商想过利用公证的方法检测网间的话务量,但是因为太过技术的操作方法,公证部门无法对网间通话加以公证。
而且,互联互通的问题已经从IP业务扩展到其他的业务。在某些地区,河南新兴运营商的本地网固话业务在今年年初的时候也遭遇到了拨不通,以及串线,杂音等问题。“我们在郑州的普通固话,拨通后有啸叫的杂音,而且所有的杂音都是一样的,这肯定不是纯技术问题。以前拨不通,用户那边不会发生计费,现在拨通了,听不清楚,用户的意见更大。从春节开始,我每天都接到几百起的投诉。”有运营商向记者抱怨。
继续尴尬
有不少运营商相信,主导运营商正利用技术手段阻挠互联互通。
在通管局,一位办公室的负责人告诉记者,通管局的领导正在开会,不可能接受记者的采访。并且,他还表示,实际上通管局一直在着手解决互联互通的问题。比如每季度都召开互联互通的工作例会,
并且要求每个电信运营商签订互联互通的责任书等等。
但是记者从运营商处了解到,这样的责任书只签订责任和义务,而不涉及具体的处罚措施。不过,早在这之前出台的《电信管理条例》中,已经明确了裁决程序。
《电信管理条例》明文规定,网间互联双方经协商未能达成网间互联协议的,自一方提出互联要求之日起60日内,任何一方均可以按照网间互联覆盖范围向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申请协调;收到申请的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进行协调,促使网间互联双方达成协议;自网间互联一方或者双方申请协调之日起45日内经协调仍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协调机关随机邀请电信技术专家和其他有关方面专家进行公开论证并提出网间互联方案。协调机关应当根据专家论证结论和提出的网间互联方案做出决定,强制实现互联互通。
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电信法》再度被提上日程,而互联互通则是重中之重。有数据显示从1998年开始,上报到信产部的互联互通恶性案件已达540起,至少影响到了1亿人次的用户使用,造成10亿元的直接损失和20亿元的间接损失。信产部的领导明确表示,在全国范围内,砍电缆、锯铁塔等破坏通信设施的恶性事件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网络安全与畅通。除了物理性破坏之外,更多的情况则是在通信软件上做手脚或者恶意修改信令,对竞争对手经营的电信业务进行各种形式的限呼、拦截,造成了网间接通率偏低甚至完全中断。但是来自体系内的监管力量发生的作用一直相当有限,出台《电信法》的呼声越来越高。
此外,信产部已经在2003年完成了信令检测系统的一期工程,希望能够在技术手段上尽量避免运营商之间针对互联互通的推委与扯皮。但是在这些手段发挥作用之前,互联互通可能仍然还要尴尬一段时间。
作者:本报记者 赵平 郑州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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