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星空”的最大的问题在哪里?“动感地带”是成功的吗?在年末与美国FROST&SULLIVAN公司中国区总经理王煜全对话是一件很愉快的事,听完他的谈话再来看这个行业,你会发现似乎一切都变了,在这个电信的冬天里,一些重要的规则正在悄悄的发生变化,因为,王煜全说,电信运营正在经历一场革命。
重新思考——短信算是基础业务吗?
《IT时代周刊》:半年前采访您写的《电信业的“穷孩子理论”》引起很大的反响,很多电信业内的读者都表示这种思路使他们有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那么您一直对电信的增值业务抱有很强烈的信心,增值业务会对电信市场起到强大的带动作用,或者决定性的作用吗?
王煜全:按照电信业的划分,基础业务是话音,除了话音,其他的都算增值业务。那么短信算是增值业务吗?我们重新思考一下,现在即使是小灵通,没有短信业务都不好卖,说明什么?说明用户下意识地不自觉地就会认为这是必备的一个东西,如果一个产品是必备的,它就应当不是增值业务。所以短信是基础业务。但是我们话又说回来了,从技术角度讲,基础业务和增值业务应当划分得很清楚。而从市场角度讲应当重新划分什么是增值、什么是基础。基础业务是老百姓必备的。增值业务是老百姓可选择的。基础业务和增值业务的推广是有区别的。基础业务的市场是刚性的,并没有多少做大的弹性。在这个市场里面消费者只要有需要就买,没有需要就不买。所以基础业务的量是有上限的,到了一定的程度再往上拔有困难。
所以基础产品推广的重心在于服务定制环节,强调的是简单方便。基础产品的宣传需要清晰易懂。比如“互联网上网每小时一块五,本市最低价。”——简单清晰,这是基础业务营销的特点。我不需要让你感觉特别的温馨、特别有情调、特别时尚。这和增值服务就有很大地区别。
“互联星空”最大的问题在哪里?
《IT时代周刊》:那么现在电信和网通推ADSL,满大街都是小牌子,一人一个桌子一个椅子一个小摊就完成了。这就是做基础业务营销的典型做法了吧?但是我记得您一直有一个观点,就是增值服务是有粘性的,会粘住基础业务,增值业务和基础业务恐怕还不能截然分开吧?
王煜全:电信和网通推ADSL当然做得不错。但是这里面也有个问题,在ADSL业务中,接入是基础,但内容是增值。如果你增值没有,基础业务也不会做得很好。所以基础业务虽然营销做得好,但是大家是以增值来定基础。所以还是要好好地设计增值产品,“我的产品就这样,你用不用”——这种产品是基础产品的特点。增值业务的特点是根据用户的需求去设计。
我们大家都知道电信的“互联星空”。现在“互联星空”有一个什么问题呢?就是绑不定内容提供商,既然提供了这个平台就不可能把新浪、搜狐等内容提供商挡在外头。但不通过“互联星空”,人家一样可以上新浪、搜狐等。
那么怎么把“互联星空”的增值服务做好呢?我们跳出盒子来思考:“互联星空”是互联网,宽带的本质是互联网,互联网的优势是内容丰富多彩,劣势是这些丰富的内容没有计费模式,现在宽带在重蹈互联网的覆辙。
所以我们就要重新定位:宽带不是互联网,而是各种应用的提供者,哪些应用呢?比如说游戏,有人说“互联星空”提供游戏了,但它提供游戏是以“管道”的形式提供游戏。——我只是路,上面跑的车和我没有关系——游戏和“互联星空”是非常松散的一种结合。那怎么办呢?两种办法,一种是直接就做游戏代理商,在宽带上直接提供游戏。但是可能性不大,因为很多好游戏已经给别人代理掉了。好游戏的价码越来越高。
还有一个方法就是从根本上完全改变。这还是需要我们“跳出盒子”来思考:游戏是怎么来的,是从游戏机来的。包括电脑上的游戏最初的版本就是从游戏机上来的。游戏机上的游戏实际上是很吸引小孩的。游戏机上的交费不像我们现在宽带上的交费。我们现在的交费就是按时间来。而游戏机的交费是“塞钢蹦”。现在家长的抱怨其实比以前还弱了一点。以前家长对小孩的抱怨很大,因为小孩花钱多。而现在你在游戏厅玩一整天花费也只有十块二十块。如果我们采用这种计费方式:如果你是大高手,你就可以打很长时间,如果你技不如人,就要多花钱。这种方式,我觉得在未来会兴起,这就是以客户习惯的方式来思考。而不是以我们的习惯,我们的习惯就是按小时按流量来计费。
有这样一个有趣的故事:花园的主人请设计师设计出几条路来,要求是修出来后别被别人给踩坏了。设计师怎么办呢?他先把花园敞开了让大家随便走,让大家踩出来几条路,然后在路上铺上鹅卵石,而现在运营商所做的事情都是相反的:强硬地铺了两条路,其实已经有用户从另外的地方踩出一条路来了。但是还有人在强调:怎么没有人从我们这条路上走呢?对用户的消费习惯研究太少了,用户其实不是不愿意掏钱,用户是喜欢用自己喜欢的方式掏钱。
所以基础产品推广的重心在服务定制,而增值服务的特点恰恰相反,增值业务产品是制造流行。增值业务产品设计是发掘潜在需求的过程,而它的营销是把这种需求放大化的过程。
“动感地带”是成功的吗?
《IT时代周刊》:您刚才提到了增值业务产品的推广是“制造流行”的过程,这使我想起了曾经看到的你们一份报告开篇的一句话:谁也没想到东京涩谷的女中学生会成为日本电信业的救星。
王煜全:我记得我小时候就有一个印象:牛仔裤是坏孩子穿的。现在牛仔裤变成老年人穿的了。一开始“坏孩子”穿,而且为数很少,小孩有一个追求时尚的心理,他们会觉得这些“坏孩子”的东西“真时髦”,所以你会发现一些时尚用语,一些时髦的东西往往是从一些社会边缘的人流行开。电信业也应该用好这个规律。东京涩谷的女中学生玩铃声,玩图片,这些东西逐渐会流行。女中学生接受以后,过几个月、半年,大家都会跟着玩,运营商为什么会把工夫下到这些中学生身上,是为了赚他们的钱吗?不是,是为了让她们起到一个示范作用。电信不是百分之二十的富人贡献出百分之八十的收益,而是百分之一的穷人示范到百分之九十九的富人去跟进。
说到这里,可以提一个问题:“动感地带”成功吗?
动感地带的广告做得很好,但是有人觉得“动感地带”没有做起来,因为联通也开始做和动感地带同样内容的产品,但是名字不叫“动感地带”,叫什么“套餐”之类,但是价格比“动感地带”低,所以“动感地带”的用户就做不起来了。 “动感地带”如果是一个成功的品牌的话,那么它是不是应该可以抵御价格战?
还有一点,“动感地带”是不是也是一个降价的品牌?本来短信没有那么便宜,“动感地带”推出来以后短信非常便宜,以至于很多成年人都买“动感地带”,你知道世界上有哪个品牌是又便宜又请大牌明星做广告的?这是不是矛盾的?因为一般来讲,运营是以赢利为目的的,如果商家请了大牌明星做广告,付出了费用,相应来说产品就要贵一些。或者不请明星做广告,相应的就比一般产品要便宜。所以不管做让利还是做品牌,商家最终都要保障自己的利润,把钱交给消费者或者把钱交给明星。
那有人又会说了,周杰伦的确很“酷”,“动感地带”又是给年轻人的,树立一个这样的品牌应该是没有错啊?用一个非常符合年轻人特点的形象来做广告满足了什么呢?满足了一个告知的需要——因为他是周杰伦,所以他可以给大家带来一个强烈的印象。所以“动感地带”的认知的需要可以满足得非常块,但一旦认知了,周杰伦对用户使用的倾向性的作用立刻就会弱很多。
为什么周杰伦在认知上能帮上忙,对用户购买倾向性上就帮不上忙了呢?刚才说过,短信是基础业务,基础业务明星帮不上忙,比如你不可能因为这个话音业务是周杰伦推广的,所以你的话音每分钟要贵两块钱。所以基础业务是不能有品牌的。大家一旦知道“动感地带”有什么,他对周杰伦的喜爱和“动感地带”就脱离开了,在你还喜欢周杰伦的情况下,同样的产品别人的便宜,你就会买别人的了。
那么“动感地带”就没有品牌价值了吗,就只是基础业务了吗?其实不是,短信是基础业务,但可以被看作是增值业务平台,上面的应用才是真正的增值,比如沟通的需求,“动感地带”不应只是短信,还应有短信上面的应用。
比如学生里面干得最多得一件事是什么呢?举个例子,同学录。但是有个规律:一开始去同学录很热闹,大家都发言,过了一个月,慢慢大家都淡忘了。为什么热情会逐渐消退?不是因为大家不想联系了,是因为同学录放在互联网上不方便。因为你不能够做到随时随地的沟通,那么如果把同学之间互相转发的这些功能移到短信上,如果开发出十个八个类似同学录这样的功能,这才是真正的产品。如果只是“动感地带”的用户才有权利享受这些产品的话,这些用户会因为别人的短信更便宜而跳槽吗?短信实在已经是够便宜的了,关键是内容好不好。内容实际上带来了服务体验,我觉得“动感地带”得成功在哪?确实成功在营销,但它的成功只有一半,因为它并没有制造流行、制造时尚。在营销的认知阶段,每个学生都通过周杰伦认识了“动感地带”,它另外一个成功是销售,在售前、售中、售后几个阶段中,他的售中是最成功的,而售后是一塌糊涂——什么也没有,因为你买了“动感地带”以后,你看到周杰伦在表演,但是周杰伦表演和你有多大关系?什么也没有。(it时代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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