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网上购物消费防骗警示

光纤在线编辑部  2007-09-12 11:09:19  文章来源:原文转载  

导读:


来源: 深圳热线
     随着网络在人们的生活中发挥了越来越多重要的作用,足不出户、轻点鼠标就能选购到心仪的商品,这种新颖的网上购物也渐渐成为年轻人的“新宠”,很多网友因为“价格便宜”而选择网上购物,但有不少人在网上购物时却吃了哑巴亏。据市消委会统计,2006年发生的网络购物投诉达到490宗,今年1至8月份382宗,投诉呈明显上升趋势,也是近两年来消费者热点投诉之一。经对这些投诉调查分析,主要反映两大方面的问题:一类纯属于网上购物诈骗形式。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深圳毗邻香港,特区经济比较发达的优势,再加上内地消费者对深圳本身的地理位置不熟悉,利用网络媒体发布虚假信息,从而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另一类就是网络交易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具体表现在:网络上充斥着大量非法经营者;不兑现事前承诺;交易的商品货不对板;网上交易完成后售后服务差;进行网上交易的消费者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多数是看重对方的价格,对交易的安全性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等等。为此,市消委会特别发出“网络购物警示”和“网络购提示”:

  网络购物警示

  伎俩一:行骗者是假借深圳地域名称,在网上发布虚假注册信息来蒙骗消费者。他们使用假冒的名称、地址、网站备案号或注册地址,联系的固定电话大部分是市话通、公用电话IC卡机,少数留下固定电话信息的,登记资料也不是经营人本人的身份证;还有很多连开户银行帐号都不是广东的等。不法份子发0布种种不真实的资料进行诈骗,以致消费者发现被骗,但查找不到对方任何信息而束手无策。

  警示:通过网络购物的消费者,一定要对经营者发布的各种信息逐一核对,比如说:署的是深圳的名称、地址,而网站注册、手机号码、银行帐号等资料全是外地,这本身就值得怀疑,如果要核实上述资料并不难,只需分别向所在地相对应的主管部门一查便知,如要查询经营者的帐号,向当地银行一查便知帐号是哪个地方的。

  伎俩二:大部分行骗者之所以选择利用深圳为注册地进行诈骗,一是利用深圳毗邻香港这一特殊地理位置,二是利用深圳较发达的经济条件,外地消费者认为深圳的电器商品会比内地便宜,而且货物齐全。行骗者利用诱人的价格,打着免税、批发、甚至走私的幌子,让消费者进入一种误区,产生一种错觉,从而落入他们设下的圈套。

  警示:消费者不要产生误区,总以为深圳的电器商品比内地便宜。而实际上,深圳的电器商品价格与内地市场价格差不多,有的甚至还比内地市场高一些。如果对某些商品的行情不是很了解,拿不准,可以问问来过深圳的亲戚、朋友或同事,况且深圳出入内地的商品也不存在关税这一说法。

  分析:行骗者之所以频频得手,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警惕性不高,缺乏对商品及服务的最基本了解,只注重产品的价格优势,而忽略了残缺不全的网站资料,如有的是“无头”名称、有的有名称无地址、有的有地址无名称、有的仅有手机而无固定电话等。另一方面是行骗者狡猾、多变。通常的行骗方法是先引诱消费者上钩,当消费者中计后,就借口所购的商品要打税、多买几台才能批发、或者称消费者购买的商品被海关扣留为由等,要求消费者不断地往他提供的帐户上汇款。根据种种调查结果看:网上购物风险大,特别是跨地区的网上购物,由此引发的购物被骗已呈上升趋势。从一个侧面来看,目前网上邮购业务还很不成熟,相关规定不够完善,对一些不法分子发布的虚假信息,消费者还难辨真伪,再加上消费者对不法分子披露的其他信息资料又缺乏相应了解和分析,所以消费者上当受骗也难以避免。为此,市消费者委员会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网络购物先辨真假尤为重要。

  网络购物提示

  网络购物也存在一定的虚拟性,即使是合法的网上交易,网上叫卖的商品通常还是以价格吸引消费者,消费者对网络交易还是缺乏一定的认识,如涉及到的交易及商品方方面面的问题:商品价格、产品性能、新旧程度、交易方式、付款方式、货不对板、不兑现承诺、商品售后服务等各种因素,一旦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带来很多不便及烦恼,出现沟通难,协调难,处理难。这也是目前网络购物投诉居高不下的另一起因。为此,市消委会特别提醒网购消费者:

  一、对所需购买的商品进行了解、比较,了解网上购物所存在的风险。网上商品报价低到难以置信的价格(低于商场价格一半甚至更多的),对这类就需要多长个心眼,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被低价所迷惑。

  二、查看对方有无网上交易资质,经营业务范围,千万不要选择无证,或者不了解的经营者交易。

  三、选择货到付款的交易方式,并向对方索要发票或有效购物凭证。

  四、收货时要当着邮递人员面拆开物品并进行检查,证实物品与自己所购商品一致并完好无损才签收,如与所买商品不符或造成损坏拒绝签收。

  五、网络购物方便快捷,但商品一出现性能故障,因网上商店无固定的经营场所,购买地点大多在异地,退换货来回需要的邮寄费用,都给消费者维权筑起了层层屏障。因此,最好选择货到付款的付费方式,购买前与对方约定好保修范围及各自的权利义务。选择异地网购的消费者还要了解清楚商品的售后服务承诺,而且要考虑商品的保修方不方便等因素。

  六、若经营者出现付款后不发货、款到后要求加价,捆绑其他物品销售的,一旦发现,立即想有关部门举报,涉及诈骗的则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例:

  一、王先生通过网络购物方式,在深圳某数码商城成功购得价格为2050元的数码相机一部。第二天,该店店员通过电话主动联系到自己,确认是否购买该商品,并要求把款直接汇入该商城所在的盐田农行账户。10月8日上午,通过银行给该账户汇入2050元。但时至多日,仍未收到所购买的数码相机。在这期间,我曾于对次打电话给对方进行询问,但除了接通过一次,得到会去查询的答复外,其他几次打过去均是无人接听。而后又给该数码商城打去电话,对方说会去查客服看送货情况,查到后打电话。但直至下午仍不见回话,且无论用座机还是手机,均无人接听。现要求商家退还货款,并加倍赔偿。

  二、周先生四月份通过“达达数码通讯”网站,花1600元购买到一款手机,手机刚拿到就发现有质量问题,对方答应给自己应换一台新手机。但换来的手机还是有质量问题,双方就这样换来换去,换了4次花了近三个月时间,最后换来的手机还是有问题。这款手机从购买到现在,自己总共使用时间没有超过一个星期。之后,再次打电话与对方协商,要求更换一台别的品牌手机,对方不愿意并说要换可以,但只能换其指定的一款机型,售价在800元左右的手机。还跟自己说手机已经是旧的了,不能当新手机卖。只好投诉,要求换一款价格相近的手机。

  三、李先生在网上购买50元面值的中国移动手机充值卡。网上介绍说打4折,于是买了10张,共200元。在购买前,曾联系商家,他们说收到款就会发货。结果寄了钱后,却以购买的货物数量太少而没办法发货,让其再寄钱,否则不发货。于是电话想对方要求退款。对方怎么也不退钱,还骂人,挂电话。其远在安徽,没办法直接去揭露他这样欺诈行为,故此投诉,希望给予帮助。

  四、何小姐在某大型购物网上拍卖买下5只MP4,其中有两只收到时就坏的,征得卖家同意后,把两支坏了的机器放在一个包装盒里快递给对方,还把机器毛病写在纸上。一个多月过去了,也没见对方寄来更换的mp4,当时也没太在意。因为是通过网上金融系统支付费用,到了限期就申请了退款,没想到卖家竟然说没收到自己退回的物品。我查了快递追踪发现2月9号就已经寄达了。向意趣投诉后,卖家只好承认收到了,可是又说只收到了一只。现投诉,要求意趣退给我454元,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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