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2011,和爱立信一样,华为选择了在欧洲起诉中兴专利侵权;对爱立信一样,中兴选择了在中国反诉华为。甚至原因也类似:华为和中兴进行专利许可谈判,在谈判无法取得进展后就诉讼于法律。
对于通信设备厂商而言,几大巨头各自拥有相当数量的专利,再也不是专利一家独大的时代。由于国际标准的普遍采用,任何一家企业不可能只使用自己的技术而不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来完成产品的开发,专利交叉许可成为通信设备领域的显规则。爱立信在欧洲起诉中兴专利侵权,本人认为是爱立信感受到了来自中兴的威胁,不得已采取的打压手段。中兴的低价攻势,从手机、数据卡蔓延到各类通信设备,如同华为一样快速抢夺市场,严重威胁到爱立信的份额和利润。爱立信希望通过诉讼,遏制中兴的攻势,从而保住自己的市场份额和利润空间。
在华为没有崛起之前,欧洲通信设备市场是爱立信、阿尔卡特、西门子等几大欧洲老牌厂商的天下,各自占有一定的份额,获取稳定的利润。随着华为以低价策略进入欧洲,迅猛的冲破既有的竞争格局,抢占了大片市场份额,挤压了其他厂商的生存空间。经过一番竞争淘汰,华为在欧洲市场站稳了脚跟,与爱立信、阿尔卡特朗讯鼎足而立。爱立信已经无法撼动华为的地位,而且华为凭借着领导地位、规模优势和品牌形象,已经获取了不菲的利润,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和爱立信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因此爱立信选择对企图搅局的中兴予以打压,希望稳定现有的格局。成为了“既得利益者”的华为,自然也不允许新的力量打破现有格局。因此,华为也通过专利诉讼,阻击对手。
在国外,华为和中兴并非兄弟企业,而是竞争对手。中兴的国际化相比华为要晚一些,华为以低价策略夺取市场份额后,中兴试图复制这一策略,而且更加低价。最直接的例子,在欧洲数据卡市场,华为遭遇中兴低价竞争,从每部100美元迅速下降到20美元,损失了大部分利润,并引来了欧洲监管机构的“三反”调查。华为为自身利益考虑,自然不希望中兴的搅局。这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爱立信起诉中兴,是在中兴获得了和黄的北欧合同之时;华为起诉中兴是在中兴获得了欧洲运营商Telenor(挪威电信)的马来西亚合同之时,这一合同极有可能导致爱立信和华为两家公司部署的网络搬迁。而选择在爱立信起诉中兴之机下手,更有其他的考虑——华为挟专利侵权案胜诉摩托罗拉的余威,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刚过时起诉,更能证明自己在专利创新领域的地位,彻底摆脱剽窃者的嫌疑。
另外,华为在专利上付出了巨大的成本。据华为自述2010年专利支出为2.2亿美元,以及在各国申请专利产生了巨额的相关费用。华为自然不希望自己付出大量的专利投入而让中兴吃免费午餐。中兴参与国际竞争,应当把华为当作爱立信,阿尔卡特朗讯这样的国际巨头来对待——事实上华为已经是,而不是媒体笔下温情的“同城兄弟”。华为与其他国际通信巨头,在商业上并无任何不同,起诉中兴,是纯粹的商业行为。在现今通信行业竞争已经趋于白热化阶段,专利诉讼已经成为常态,太可不必因为两家中国企业对簿公堂而惊讶。华为有曾因为被思科起诉而失去美国市场的惨痛教训。中兴也必须吸取教训,学会国际游戏规则。
华为和中兴的诉讼,是良性的开端,两家最后很可能通过谈判,达成某种协议,获得一个双方都满意的结果。这也许是他们成为成熟的国际化企业的标志。
附其他评论:
财经评论人叶檀:华为中兴“内战”不必担心。两家都是国际企业,这与对欧美企业诉讼并无不同。
经济参考报:中兴华为专利战意在争夺全球4G市场。
易观国际总裁于扬:华为诉中兴意在美国市场。
IT专栏作家张书乐:华为中兴之争是为4G制式标准。
国际金融报:通信业诉讼成常态,需要相互制约。
飞象网项立刚:知识产权诉讼对于整个通信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华为中兴互诉是一种进步。
每日经济新闻:欧盟“三反”调查是华为中兴反目导火索,源于数据卡的激烈竞争。
IT商业新闻网:华为与中兴应该同仇敌忾一致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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