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3/2010,今天各大媒体纷纷发布鑫茂科技10亿欧元参与竞标荷兰光纤光缆巨头Draka Holding NV德拉克光纤。我们不禁想要了解Draka是中国最大的光纤光缆制造商长飞光纤的股东,鑫茂科技收购Draka是否意味着收购长飞光纤?那么中国光纤光缆市场的格局怕是要被改写?可是长飞作为鑫茂的股东,明显比鑫茂科技更有实力,这其中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是否新闻误导听众?都让我们惊异不已。就此,我们第一时间分别向长飞和鑫茂科技证实此消息,但双方都未曾听闻此事,因此未能发表任何意见。
我们向长期关注于光通信上市公司的广发证券证实此事件,相关分析师表示,从近期的股价来看,股市中未出现任何异动,应当还未成事实;而据他观察与了解,鑫茂科技也不具备拿出10亿欧元的实力,因此他认为应当是误传。
而一位鑫茂科技内部人士告诉编辑,如果是炒股投资,他不建议将鑫茂科技作为投资股,鑫茂科技业绩平平,没有什么新的亮点。而对于鑫茂科技收购Draka,他也同样提出质疑,鑫茂并不具备这样的实力,况且长飞科技作为鑫茂的股东,大概也不允许鑫茂来收购自己。
与此同时,我们翻阅了鑫茂科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从报告中我们看出,2009年鑫茂科技总收入为7.84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为6235万元(较08年亏损71%),2008年总收入为5.25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为2.21亿元。2010年前三季度的营业收入为6.0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6%,而前三季度鑫茂科技累计现金流为5.86亿元。
而根据英国《金融时报》今天的报道称,鑫茂科技位于阿姆斯特丹的顾问表示,鑫茂科技有能力全部以现金形式支付竞购的出价,而其他潜在买家均需要配合使用现金和股票。
Draka必须确认自己能够解除与普睿司曼业已达成的协议。发布给投资者的交易概况中提到终止条款,要求其他公司的报价比普睿司曼高出至少15%的情况下方可终止,而鑫茂的10亿欧元报价符合这一条件。但普睿司曼声称已获得拥有Draka 48.5%的股份的荷兰家族投资集团Flint Beheer“不可撤消”的明确支持。
从种种迹象中来看,鑫茂科技要成功收购Draka都不可能,没有足够的实力,普睿司曼的协议不可以撤消,那么此次收购是否真的为炒作?我们现在还不好妄下判断,但从鑫茂科技最新财报的现金流来看,鑫茂科技这次并购确实实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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