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3/2007,光明日报近日发文介绍山西移动在农村信息化建设中大胆实践三网融合的经验。在山西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中国移动山西公司为落实信息产业部提出的在山西农村实现电信普遍服务的要求,帮助全省98.3%的行政村通了光纤,首先提供了电话和宽带互联网服务。但是与此相对照的,山西农村的广电村村通工程还有一多半没有落实。而且为了实现广电的村村通,广电至少还需要投资20亿,需要5年的建设。在山西移动总经理高步文的倡议下,一种山西移动负责网络传输,广电部门负责传送电视节目,有线电视费由山西移动代收,两家分成,60%的收益归移动公司,40%归广电部门的新模式被创造出来,并迅速在山西各地普及开来。
光明日报的文章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赞扬这一创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文章有一句话说得好:“全国三网互不融合的情况不能再继续下去了,现在,突破的时机已经成熟。山西的模式表明,从下往上走,突破体制上的障碍是行得通的。”
在我看来,三网融合的山西模式至少说明以下几件事情:
第一, 在中国大陆,三网融合不是技术问题,不完全是体制问题,更重要的是思想认识问题。
第二, 地方政府在三网融合的问题可以大有作为。
第三, 广电部门和电信运营商可以找到一个双赢的解决方案,也是有合作意愿的。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三网融合山西模式的创立和IPTV河南模式的创立一样,更多的成就是政治上的,不是经济上的。山西移动对山西广电在经济实力上是绝对的以打击小,山西广电没有和山西移动对抗的实力。这样的事情如果放到那些广电力量较强的地方,情况可能完全不同。三网融合山西模式的创立,更多是山西地方政府领导的作用,而不是国家广电总局的意愿。三网融合在中国,仍然有赖于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电信运营商和广电部门的真正意义上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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