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2004, 综合Lightreading网站消息,美国联邦电信委员会FCC今天的会议成果向最终制定IP电话的正式法规迈出了几小步。FCC 认为Pulver.com网站提供的VOIP服务属于信息服务,而不是电信服务。做出这个决策的依据是这项服务并不符合1996年电信法案关于电信服务的定义。FCC委员 Kathleen Abernathy 表示“毫无疑问,这并不是一项电信服务。”另一位FCC委员 Jonathan Adelstein 也表示" Pulver.com 的服务今天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按照我的观点,还是保持现状的好。”Michael Copps 委员指出FCC并没有充分考虑到这项决策对于电信法规,普遍服务以及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影响。我担心在我们能够看之前就去做了跳跃。这会导致我们重新陷入关于96年电信法案的争论中去”。Lightreading指出,但是,FCC 今年应该不会制定出正式的VOIP法规。历史上总统大选年FCC从来出台过正式的法规。其次,VoIP的问题过于复杂,很难找到一个让各方满意的方案。最好的办法还是维持现状。但是有一点是明确的,FCC 认为 联邦法规,而不是各州的法规,应该为VoIP负责。FCC 今天同时出台了有关VoIP的Notice of Proposed Rulemaking (NPRM)。这个规定将是避免将来无休止的争论的一个好办法。
电信市场咨询公司CCMI今天发出的关于2月17日举行的关于NPRM的一次电话讨论会的通知上这样描述NPRM的价值:" 基于IP的电话和基于线路交换的电话服务是相同的,还是本质上就是不同的。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将影响今后几年内电信市场的投资,产品开发策略和网络规划。”
CCMI指出,对于VOIP的决策将有着深远的意义。看看如何回答以下问题,就知道这个问题的重要性。
1)如何区分VOIP的国内长途和国际长途业务?
2)现有的类似911的紧急电话服务如何利用VoIP, 相应的政策怎么调整
3)VOIP的投入会对现有的网络运营者以及未来准备进入这个领域的公司有什么样的影响?
4)如果VOIP收费,Email怎么样呢?
很明显,VoIP业务的引入会对整个通信业带来深远的影响,甚至可以说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也就是FCC新规定的价值所在。但是这个问题究竟是无法用鸵鸟政策来解决的,以今天中美之间的电话业务来说,在美国利用IP电话卡打过来的费用有时候比国内长途还便宜。尽管所有这些IP电话在中国大陆的落脚还是不合法的事情,但是它的广泛被使用确是不争的事实。VOIP的法规正是朝着解决这个问题所做出的努力的一步。尽管步伐不大,但是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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