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光通信反倾销第一案7月20日已进入调查期,商务部将发出初审调查问卷,37天之后,相关企业必须回复,之后等待初裁。
据申诉方武汉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和江苏法尔胜光子有限公司律师和商务部有关人士介绍,这一反倾销案7月1日立案,在20天的等待应诉期中,未见到美日韩等国相关企业的反应和表态。
申诉方律师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贺京华向记者透露:在立案2个月后,商务部对该案进行初裁。但根据我国以往反倾销案例的情况看,一般会在9个月之内进行初裁。如果初裁为肯定性,则调查机关将对被调查进口产品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自初裁公告之日起,进口商在进口原产于美日韩等国的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初裁所确定的倾销幅度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现金保证金。一旦作出肯定性最终裁定,进口商进口原产于上述国家的被调查产品时,必须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有效期5年。
武汉长飞和江苏法尔胜的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美国、日本和韩国的光纤生产厂商不断采取各种手段以及不公平的贸易做法,向中国市场低价倾销其产品。据保守估算,美国、日本和韩国光纤产品对华光纤出口倾销幅度分别为21.66%、22.65%、30.41%。涉及倾销企业包括美国康宁、朗讯,韩国大韩电信、LG,日本藤仓、古河电工等。
(原文转载自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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