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2014,昨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4月3日,美国高通公司总裁Derek Aberle率领6位副总、1名中国律师到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就反垄断调查有关问题坦率交换意见。
今年2月19日,国家发改委曾宣布,去年以来,有行业协会和律师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举报,反映美国高通公司涉嫌实施价格垄断行为,为此国家发改委启动了调查工作。
国家发改委在当时的通告中表示,从了解的情况和取得的证据看,一定程度上或者说初步印证了举报反映的一些事实。下一步,将继续依法推进该案的调查工作,在调查清楚事实的基础上,对涉嫌价格垄断行为进行分析论证,依法对案件进行研究处理。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也将继续与高通公司进行充分的沟通。
此次高通陷入反垄断调查,其专利费在收取对象上采用不同计价方式或是重要原因之一。不过,也有专家指出,这笔钱究竟是高通的正常研发费用获得的补偿还是利用垄断地位多收,将依赖于本次反垄断调查的结果。
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反垄断法并未对“上一年度销售额”做出更明确的规定,即未明确指出“上一年度销售额”意指全球销售额、中国市场销售额还是某一产品线的销售额或其他。而在截至去年9月29日的财年里,高通全球总营收额达249亿美元,其中在中国市场营收额达到123亿美元,占比达49%。如果此次反垄断调查结果成立,高通将面临约10亿美元的罚款风险;如果按全球营收额计算,则数额更高。
对高通而言,这并不是第一次遭遇反垄断调查。此前,高通已经在韩国、日本、美国等多地遭遇反垄断调查。2009年7月,高通在韩国因存在不利于市场竞争的行为(主要涉及CDMA芯片等),被课以2600亿韩元(约合2.08亿美元)的罚款。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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