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2013, 长城开发公告,公司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的总部彩田工业园将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更新单元拟拆迁用地面积57,979.40平方米,提供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政府公益性项目用地总面积不少于8,696平方米。
根据福田区政府批复,公司彩田工业园将更新为研发型科技总部,实行分期拆建,公司总部、研发中心、结算中心等核心部门将留在福田。目前,除总部彩田工业园用地以外,公司没有其他用地适用深圳市城市更新改造计划。
据悉,长城开发总部彩田工业园用地目前为工业用地,宗地面积66,887.6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权属来源为国有已出让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厂房,有三宗地块,01、02 宗地使用年限均为50年,其中01 宗地从1991年7月28日至2041年7月27日,02宗地从1996年6月26日至2046年6月25日,03宗地使用期限为70年,从1998 年3月30日至2068年3月29日,土地建筑面积合计155,853.03平方米。
公司总部彩田工业园用地目前为公司总部办公所在地,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目前公司有四大生产基地,分别为深圳基地、苏州基地、惠州基地和东莞基地(规划中),总部深圳基地(彩田工业园)的分期更新改造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将不会造成影响。因公司总部彩田工业园用地的更新改造方案尚需获得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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