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012,据工信部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宽带中国建设”、“加快普及光纤入户”的要求,推进光纤到户建设,工信部通信发展司组织编制的《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项国家标准,已于近日发布,并定于2013年4月1日起实施。
标准主要规定了以下强制性要求:(1)在公用电信网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县级及以上城区,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通信设施应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2)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必须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用户可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3)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必须与住宅区及住宅建筑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制定并发布实施光纤到户建设强制性国家标准是破解住宅小区宽带建设难题、促进住宅小区通信设施共建共享、推进光纤到户建设的重要基础,对于加快宽带网络发展、实施宽带中国工程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标准的贯彻落实工作,我部近期将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开展光纤到户建设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宣贯培训、实施监督等工作。
业内普遍认为,光纤到户上述国家标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首先是明确了今后新建住宅直接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而不再用铜缆,可使电信运营商免去光纤改造的烦恼;其次规定住宅区应允许多家运营商平等接入,实际上可让用户对宽带运营商有选择权,目前,一些小型宽带商甚至无资质的企业往往依靠与小区开发商或物业的关系垄断小区宽带,却提供不了很好的宽带服务,这一国家标准将有利于破除这种垄断。
另外,要求新建小区或住宅内通信设施同步验收,实际上是将通信设施置于与水、电、煤气同等的地位。
来源:工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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