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2012,近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印发了《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两个文件,即日开始试点城市申报。
根据要求,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应具备以下条件: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已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或相关专项规划;已完成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已有明确的智慧城市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和保障渠道,如已列入政府财政预算;责任主体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组织管理。
金融界首席分析师赵欢表示,为了支持智慧城市建设迅速开展,各地方给予了多项政策支持,预计“十二五”期间投资总规模有望达5000亿,随着日后更多城市启动“智慧城市”建设,以及相关服务的推出,“智慧城市”建设或将带来2万亿元产业机会。投资者可重点关注智能交通、医疗信息化、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城市安防、物联网等概念股。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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