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2012,证券日报,3月29日发改委印发了《关于下一代互联网十二五发展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指出,由于技术和历史方面的原因,我国互联网存在网络地址获取量不足、安全可信度较差、服务质量较低等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互联网产业向更高层次发展。目前,我国仅拥有约3.32 亿个IPv4 地址(不含港澳台地区),即使大量应用地址翻译(NAT)等技术延缓IPv4 地址消耗,仍不能满足快速增长的应用需求,还会显著增加网络复杂性和管理难度,降低网络与信息安全水平和服务质量。
基于IPv4(国际互联网协议第4 版)的现有互联网,用于标识全球网络设备和终端设备的网络地址约有40 亿个,目前已基本分配殆尽。基于IPv6(国际互联网协议第6 版)的下一代互联网,地址空间是现有互联网的1029 倍,目前根域名服务器已实现对IPv6 的支持,全球互联网管理机构对IPv6 地址的分配速度日益加快,IPv6 已具备广泛应用的基础。推动互联网由IPv4 向IPv6 演进过渡,并在此基础上发展下一代互联网已成为全球共识。
华创证券TMT首席分析师马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我国产业链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还是以设备制造商为主体,推动IPv6网络应用的产业群体还没有形成,同时IPv6应用是推动IPv6的核心,目前运营商都还没能推出完全基于IPv6、体现IPv6特点的杀手级应用。
新业务的兴起,还需要大量的软件企业、终端设备商、增值服务提供商的介入,如IPv6网络的计费、移动IPv6服务的提供。
马军指出,国产IPv6网络设备与国际先进水平相差不大,主要网络设备厂商都已开发出支持IPv6的路由器、交换机等产品,虽起步比国际厂商稍晚。但由于在IPv4路由器性能和成熟度等方面的积累优于日韩厂商,整体水平提高很快。众多设备通过了IPv6 Ready认证;一些操作系统厂商为产品加入IPv6功能;芯片供应商提出支持IPv6的核心芯片解决方案等;IPv6的推进和CNGI的启动为国内企业创造了IPv6产品成熟的机会,各运营商都与国内厂商实现了合作,国产IPv6设备在我国IPv6研究中占主要位置。
根据《意见》提出的发展路线图和时间表,建设分为两个阶段:现网商用试点阶段(2013 年底前)和全面商用部署阶段(2014-2015 年)。
在商用试点阶段,业务应用与终端支持方面,国内访问流量排名前100 位的商业网站系统支持IPv6,约70%的中央企业及地市级以上政府外网网站系统支持IPv6,“211”工程学校外网网站系统全部支持IPv6,电信运营企业新开展的业务基本支持IPv6,新增上网固定终端和移动终端基本支持IPv6。
而在全面商用部署阶段,国内访问流量排名前1000 位的商业网站系统支持IPv6,约70%的县级以上政府外网网站系统支持IPv6,约70%的高校外网网站系统支持IPv6,移动互联网业务全面向IPv6 演进过渡,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型业务需要IP 网络地址时全部使用IPv6 地址,电信运营企业既有业务逐步向IPv6 迁移,广电企业开展的电信业务基本支持IPv6,互动电视业务和电视终端逐步支持IPv6,新增上网固定终端和移动终端全面支持IPv6。
《意见》称,根据发展路线图和时间表,围绕重点任务,结合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科技重大专项等,将加大国家资金投入,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分阶段组织实施下一代互联网“十二五”发展重大工程,积极引导电信运营企业、有线电视运营企业、软件研发企业、设备制造企业、服务提供企业等产业链各环节发展下一代互联网,确保实现发展目标;鼓励地方政府对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给予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参与下一代互联网的发展,充分整合利用市场资源,推动设立产业发展基金。
马军告诉记者,下一代互联网的主要成本包括传输、设备、设施、软件、安全、监控、防火墙、冗余备份等。
他认为,这个行业目前是国家大设备商和服务商的一个市场,目前投资方面最有可能的是华为、中兴通讯、烽火以及星网锐捷这类设备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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