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2011,据5月9日出版的《环球时报》报道,美国对“中国间谍窃取商业和科技机密”的担心嚷嚷了很久。最近,这种担心以立法形式“落实”了下来。据美国《福布斯》杂志等媒体7日披露,美国国会前不久批准的本财年预算法案,其中一条规定就是禁止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等部门与中国开展任何形式的科技合作。据称这样做是为了避免“间谍风险”。《福布斯》称,在美国国会于 今年4月中旬通过的维持联邦政府本财年继续运转的预算案中,担任美国众议院拨款委员会主席的共和党众议员弗兰克•沃尔夫力主加入了一项条款:NASA和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不得动用联邦资金“制定、设计、规划、颁布、实施或执行任何(与中国合作的)政策、计划、命令或合同”,“不得涉及与中国或中资公司的双边协调合作”。
沃尔夫一直是美国国会中批评中国的代表,他说:“我们不想给他们(指中国)任何利用我们技术的机会,跟他们打交道我们什么都得不到。中国针对我们搞间谍活动,所有美国政府机构都受到网络攻击。他们从各大美国公司窃取技术。他们偷了NASA的技术,还攻击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的电脑。中国人想从所有美国公司获取机密。”沃尔夫担心美中 联合科研活动可能导致美国知识产权和敏感的军用技术失窃,因此在该预算案中还专门规定NASA不得接待中国官方访问者。沃尔夫及其支持者认为,来自中国的间谍风险大大高于大多数人想像的水平。他曾举例说,他的办公室2006年遭到网络攻击,美国联邦调查局认为攻击源来自中国。
然而,为《福布斯》撰写博客的美国学者威廉姆•帕特兰德称,奥巴马政府认为,预算法案的这条禁令不适用于作为美国外交政策一部分的美中科技合作。按照这种理解,白宫在今年10月当前预算案有效期结束后仍能继续开展现有的双边科技合作。美国总统奥巴马上周刚表示,中国是美国实现火星登陆这一“人类终极任务”的潜在伙伴,认为中国可以分摊这项昂贵的科研活动的开支,使美国获利。但奥巴马的表态遭到沃尔夫等议员的指责,认为与中国合作“不可容忍”、“全无道德”,白宫是试图避开预算案中的规定行事 。美联社7日也声称对所谓“中国间谍”案进行了统计,发现中国已成为“在美国搞间谍活动的主要国家”。
中国社科院美国所美国政治研究室主任倪峰8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并非首次美国在法案中作出针对中国的规定。1999年《考克斯报告》出台后,美国就曾有过类似规定。这种法案必定会给中美之间的航空航天以及其他科技合作带来障碍。但这种影响有多大,具体还要看法案的规定有多细。如果仅是禁止动用联邦资金与中国进行科 技合作,可能影响还不是很大,因为中国目前并不急需美国在这方面的资金帮助。倪峰认为,该法案出台的背景与前段时期奥巴马政府的预算案在美国国会遇到很大阻力难以通过有关。美国一些议员经常利用审议政府预算法案的机会强行加入某些针对中国的反华条款,政府也往往会做出一定程度的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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