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2011,据人民网消息,本月初,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9号),为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等部门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以下简称《目录》)进行了修订,形成《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以下是元器件制造、光通信测量仪表等通信产业入选修订意见征求:
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片式元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频率控制与选择元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新型机电元件、超级电容器和无源集成元件、高密度互连积层板、多层挠性板、刚挠印刷电路板及封装载板;
发光效率100lm/W以上高亮度发光二极管、发光效率1001m/W以上发光二极管外延片(蓝光)、发光效率1001m/W以上且功率200mW以上白色发光管制造;
光通信测量仪表、速率10Gb/s及以上光收发器制造;
40Gbps及其以上速率时分复用设备(TDM)、密集波分复用设备(DWDM)、宽带无源网络设备(包括EPON、GPON、WDM-PON等)、下一代DSL芯片及设备、光交叉连接设备(OXC)、自动光交换网络设备(ASON)、40G/sSDH以上光纤通信传输设备制造。(详细目录请登陆人民网-跨国公司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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