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就浙江省光纤反倾销案进行终裁前实地核查

光纤在线编辑部  2011-02-23 10:44:58  文章来源:原文转载  

导读:

2/23/2011,飞象网讯 2月15-18日,由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史轶伟处长带队的调查组就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反倾销案来我省富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终裁前实地核查。核查期间,调查组听取了企业相关负责人就调查期内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技术装备自我评价;国内外市场发展预测,产品价格走势分析,对涉案国家(地区)企业生产、销售情况分析等情况;核查了企业在调查问卷中填列的各项信息和财务数据,收集了相关证据材料;并实地考察了公司同类产品的生产设备、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以及企业安全管理和环保设施等方面的情况,为该案件的终裁奠定了良好基础。

  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通常被称为G.652光纤,被广泛应用于长途通信、干线、有线电视和环路馈线等高速率、长距离传输。富通集团是国内光纤光缆行业的领先企业之一,是国内唯一一家掌握了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光纤预制棒全合成工艺技术,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了光纤预制棒大规模市场的企业。目前,该企业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年产能达到800万芯公里。2000年至2003年,以美、日、韩等国外光纤产商,为扩大或占领国内市场,纷纷以低价倾销等方式,挤占国内市场,给国内相关企业和光纤行业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并一度造成了全行业亏损的严重局面。为此,我国于2005年1月1日,对原产业日本和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做出了反倾销终裁。在此影响下,以及受国内通讯市场继续快速发展的拉动,国内企业的经营状况逐步开始得到恢复和发展。

  近年来,美国和欧盟向我国大量低价出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产品,这对正处于恢复期且较脆弱的国内产业造成了重大影响,导致国内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产品价格处于较低水平,并呈现逐年走低,企业期末库存逐年增加,市场分额总体下降的发展趋势。目前,美国和欧盟限于其内部市场和其它经济体市场增长有限的制约,仍存在大量可充分自由使用的产能,对日益增长且潜力较大的我国国内市场仍存在较强的低价倾销能力和冲动。

  鉴于上述事实,富通集团会同国内其它5家生产企业代表国内企业于2010年3月19日,向商务部提出对来自美国、欧盟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的申请,2010年4月22日,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的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并于20011年2月9日,做出肯定性初裁,认定美国和欧盟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存在倾销,国内产业受到实质性损害威胁,而且倾销和实质性损害威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采取征收4.7%-29.1%不等保证金的临时反倾销措施。这是我国发起的第一起以实质性损害威胁为依据的反倾销案,这不仅是我国反倾销工作实践中的一大突破,也必将对处于相对困难期的国内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企业营造更为公平的发展环境,对仍处于相对幼稚期的国内光纤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通过掌握行业核心技术,不断提高竞争力,赢得了发展空间和主动权。

关键字: 光纤
光纤在线

光纤在线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光纤在线官方微信

热门搜索

热门新闻

最新简历

  • 陈** 广东 副总经理/副总裁生产经理/主管营运经理/主管
  • 刘** 恩施 技术支持工程师生产线领班/线长技术/工艺设计工程师
  • 张** 嘉兴 研发/开发工程师技术支持工程师
  • 梁** 东莞 品质/测试工程师
  • 朱** 宜春 技术支持工程师培训专员采购经理/主管

展会速递

微信扫描二维码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