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2011,据悉,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决定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具体承担并购安全审查工作,并明确了并购安全审查的范围、内容、工作机制和程序。审查对象包括军工企业、重要农产品和能源企业等。对于外资并购境内企业行为对国家安全已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联席会议应要求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终止当事人的交易,或采取转让相关股权、资产或其他措施,消除该并购行为对国家安全的影响。
据悉,该安全审查制度将于一个月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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