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3/2010,从2010年4月2日上交第一稿,到6月6日的第六稿急急定案,第四稿、第五稿、第六稿闪电出台并闪电过堂,主管领导的急切心情可见一斑。
据一位广电系统内部人士表示,匆匆出台并不是广电与电信已经达成一致,而是最高领导直接拍板。要是再不出台,时间上无法交待。今年年初三网融合整体方案出台时,就宣布了5月确定试点方案和试点城市名单,但在广电与电信双方的争执下,试点方案似成悬案,“如果任由其争执下去,原先设定的三网融合进程就会被推迟。”因此,最终在最高领导的干预下,火速定案。
广电系统内部人士表示,其实在6月6日拍板确定的并非完整的试点方案,而是框架,特别是对广电与电信争执的焦点——即将IPTV播控权的归属问题做出了断。试点方案、试点地区、试点业务等这些问题得到正式规定后才能叫三网融合试点方案通过。
经过前五稿的博弈,第六稿中明确了广电负责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管理,包括EPG计费管理、通过有线网开展完整的互联网接入、数据传送及IP电话业务。也就是说,广电不仅保住了内容的播控权,还拿到了原本归属于电信的互联接入和IP电话业务。而对于IPTV这样的新业务,电信运营商的角色只能是传输通道。
而电信则守住了电话号码分配权,这也就意味着,当用户选择用广电部门的相应语音服务时,还必须去相应的电信部门申请电话号码,广电运营商要想做电话业务并不会一帆风顺。
另外,从监管的角度上来看,双方得到的结果也是“守住领地”。据王效杰公开透露,试点将实施“分业监管”的原则。也就是说电信业务统一由工信部监管,广电业务统一由广电总局监管。在监管方面的模糊,必将在今后引发双方利益方面的争端。要想真正的实现三网融合,还需要付出漫长而艰辛的努力。(据中国经营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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