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2007,新京报讯(记者赵谨)记者昨日从信产部获悉,1月14日,我国与东盟签署了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根据协议,马来西亚、菲律宾、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六国均承诺向我国开放电信市场,承诺包括允许中方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放宽设立公司的股比限制等内容。《协议》将于2007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
《协议》将为中国运营商在东盟开展电信服务提供制度性保障,而随着协议的实施,双方将逐步减少电信等服务业的准入限制,扩大服务部门的市场开放。而在金融和外汇方面,运营商等服务企业对外投资的用汇限制也将放松,审批程序得到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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