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9/2003,新浪网消息:日前,信息产业部在北京召开《电信法》立法情况通报会,向各大电信运营企业负责人及电信法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介绍《电信法》起草工作情况。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强调指出,要按照十六大以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起草一部切实符合我国电信业发展实际的《电信法》。
王旭东指出,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电信监管工作作为政府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从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上看,一个重要的问题是解决好“管什么”和“怎么管”的问题。截至今年9月底,我国电话用户总数已突破5亿户,提前两年完成通信业“十五”电话发展目标,电话用户总数继续保持世界第一。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推进信息化及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的大形势,又对电信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电信业面临着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艰巨任务。因此,今后一段时期,电信监管部门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通过电信立法为全行业的发展提供一个公平、公正、有效、有序的竞争环境,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秩序,促进电信行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王旭东指出,《电信法》立法工作关系到我国电信改革发展和国家信息化建设的大局,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快电信立法,加强依法监管,是保证我国电信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起草《电信法》,通过对电信市场的规范和对电信服务的保障,创建良好的市场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当前,我国的电信市场竞争格局已初步形成,市场机制和监管体系尚不完善,竞争秩序还不规范。要根本改变上述现象,建立公平、公正、有效、有序的电信经营环境,《电信法》的制订十分必要和迫切。一方面,近年来,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就制订《电信法》提出议案和提案。全国人大和国务院非常重视《电信法》立法工作。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制订《电信法》列入了九届人大的立法规划。2003年,国务院也将《电信法》立法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并明确由信息产业部负责起草《电信法(草案)》。制订《电信法》,是新的社会形势提出的要求。另一方面,加入WTO,为我国电信业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创造了有利条件;但同时,WTO有其确定的规则,各成员应当遵守。为满足WTO规则的要求,就应当健全我国的电信法律体系,制订符合中国国情的《电信法》。制订《电信法》还是我国在电信领域吸引外资和国内资本融入国际电信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要吸引外国资本和先进技术进入中国市场,一个重要的前提是具有完备的法律。
王旭东强调,《电信法》涉及的范围和内容都非常广。要保证立法的内容科学、合理,打破部门立法的限制,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起草《电信法》,应当充分发挥全行业、全社会的力量,发挥专家学者的聪明才智。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立法的质量,起草出一部符合我国电信监管实际、切实符合我国电信业发展的《电信法》。
通报会由奚国华副部长主持。中国网通集团公司总经理张春江、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张继平、中国移 动通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王晓初、中国联通公司纪检组组长李建国、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郭浩、铁通公司总经理乔金洲及电信法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参加了会议。信息产业部政策法规司司长蒋耀平详细介绍了《电信法》的起草原则和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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