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法草案将被尽快提交人大审议

光纤在线编辑部  2003-10-26 17:15:50  文章来源:原文转载  

导读:

10/26/2003,新浪转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丁若 北京报道
 2003年10月17、18日,北京秋高气爽。为推动电信法、及间接推动反垄断法立法,并为立法提供更多的建议,以供立法者参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主办了“电信市场竞争政策国际研讨会”。 
  在一直致力于中国反垄断法立法的王晓晔教授,及社科院法学所的陈畡教授、周汉华教授等的积极组织下,会议邀请到了中国信息产业部政策法规司蒋耀平司长、美国司法部部长助理J.Bruce McDonald教授、德国反垄断委员会前主席Moeschel教授、美国反垄断局信息与传媒处处长Goodman女士、美国曼纳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Eliot G.Disner先生,以及来自全国人大财经委、国务院法制办、商务部、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总局、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人民大学等高校的对电信法和反垄断法有所研究,或密切关心的人士。
  在市场中建立良性的竞争环境,不仅有助于技术的发展和服务的改进,最重要的是,可以使消费者得到直接的实惠。但是,开放市场是否一定会引入良性的竞争,又该如何保障这种竞争机制,使之能够保持良性运转,并且实现诸如技术、服务进步,价格降低、质量提高等等目的,是一个待解的难题。
  在我国渐渐开放的电信市场中,这是已经在面对的困惑:引入竞争了,可是某些电信服务价格不降反升,消费者并未得到明显的好处,技术进步也有限,这是因为竞争没有什么作用,还是我们还没有真正建立起良性的竞争机制?我们如何在电信法和反垄断法的立法中对这种竞争机制加以确定和保护,是亟待思考的问题。
  美国一向以开放的市场和良好的竞争环境自豪,Goodman女士告诉本报记者,美国在这一方面有很多立法及管理经验,如果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能够借鉴,也许会有帮助。与会的美国官方人员,均提倡自由竞争,并且只有竞争。McDonald教授认为,根据美国的经验,竞争是惟一的方式,当然,要在法律有所规制的范围内进行竞争。
  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吴宏伟则认为,外国官员和学者之所以一定要让中国电信市场放开,最大限度地放松管制,提倡自由竞争,实际上是出于自己的利益考虑的,担心中国的管制过严会影响到他们的投资和市场。而中国现在正处在刚刚打破垄断,新的秩序尚未建立起来的阶段,不宜放松管制。
  德国的Moeschel教授则主张市场完全自由、自然,他认为法律是种慢吞吞的工具,对于高速发展的电信市场并没有好处,而且人为的、刻意的规则不如市场自然形成的规律和法则有用,后者更能促进技术的进步和发展。
  “这些意见对推动中国电信立法都是很好的参考。”作为中国电信法起草领导小组成员的蒋耀平司长在参加完会议后,10月21日将赶到山东济南召开全国各电信管理局对《电信法(草案)》研讨会,他告诉记者,《中国电信法(草案)》自去年9月开始起草,目前已经基本完稿,从本月起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争取尽快提交人大审议。
关键字: 电信法 电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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