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2003, ZDNetChina 10月13日北京消息:根据信息通讯部17日向韩国国会科学技术信息通讯委员会提交的资料显示,去年国内企业向美国主要通信专利持有者支付的专利使用费总额为3.2931万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30亿左右),增加到2001年的(1.8032万亿)2倍左右。
据悉,韩国企业每销售一部主流手机需要交付的专利费用为手机国内售价的5.25%和出口价格的5.75%。去年,韩国手机销售量比2001年大幅增加。其中,1995年以来,三星电子
(8165亿韩元)和LG电子(4243亿韩元)这两家公司支付的专利费占80%以上。
韩国国会赵汉天议员表示,韩国企业手机生产量和专利费的支付额成正比,因此应从韩国角度大力开发原创自主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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