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8/2003,日前从信自产业部了解到,我国第一个电信市场监管法规性文件目前已正式出台,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了由信息产业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中组部、国资委产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电信市场监管方面第一个法规性文件。
近年来,我国电信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企业重组等举措有力地促进了行业的发展和服务的改善。但近一个时期以来,阻碍网间互联互通、资费价格无序竞争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电信网安全畅通,扰乱了电信市场秩序,侵害了广大用户的通信权益。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电信企业法制观念不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依法行政置若罔闻,或者阳奉阴违,甚至公开抵触;现行网间结算办法标准不能形成对企业保障网间通信畅通的有效激励;电信监管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等。这些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指示要采取硬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这次国办文件的出台,就是国务院为了进一步加强电信监管、维护电信市场秩序而采取的重大举措。
信产部有关人士表示,《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电信监管框架,强化了政府监管手段,使依法行政有了必不可少的硬措施,标志着有中国特色电信监管体系建设又迈出重要一步,对深化电信改革、推动市场竞争、改善发展环境将起到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国办文件强调指出,解决电信市场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需要从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标本兼治。
信息产业负责人日前也发表谈话,将与有关部委按照各自职能,密切协调配合,把国务院的各项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近日,信息产业部召开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长座谈会,重点就贯彻落实国办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电信监管进行了研究。(中国通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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