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有高新技术企业体制机制改革问题研究

光纤在线编辑部  2011-04-14 10:29:51  文章来源:综合整理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导读:

4/14/2011,商务部报告  国有高新技术企业的崛起,对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湖北,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激发湖北省国有高新技术企业活力,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我们对全省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就深化湖北省国有高新技术企业体制机制改革相关问题,提出了具体对策和建议。 

  一、湖北省国有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现状 

  近些年来,随着湖北省科教兴鄂战略的深入实施,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高新技术产业保持高速增长态势,一批国有及国有控股高新技术企业迅速发展壮大,为全省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国有高新技术企业成为高新技术产业的主体。国有高新技术企业是全省高新技术产业的主要增长点。一批国有及国有控股骨干高新技术企业快速扩张产业规模,成为带动全省高新技术开发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骨干力量。2009年,东湖高新(9.64,-0.16,-1.63%)区国有高新技术企业与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创造的总收入、净利润、上交税收分别占全区的88.38%、85.3%和89%,在东湖高新区经济增长总量中占主体地位,初步形成三足鼎立的格局。2009年,东湖高新区诞生了首家百亿元高新技术企业--武汉邮科院(烽火科技集团),完成总收入102亿元,比上年增长61.7%。襄樊市有国有及国有控股高新技术企业26家,2009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市高新技术产业总收入的76.7%。 

  2、国有高新技术企业成为行业发展的排头兵。国有高新技术企业不仅对所在地经济及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十分显著,而且相当一部分日益成为行业发展的“领头羊”。作为研制出我国第一个光纤、第一个光传输系统的烽火科技集团,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和领先的技术优势在光通信领域获得了持续稳定的发展,其光传输设备和光纤光缆市场占有率居全国首列,主件产品大规模销售海外(其中光器件产品出口位于国内厂商首位),产品进入全球70多个国家和地区。集团被评为“2009年度中国光通信最具竞争力企业十强”第一名、“2009年度中国光通信市场最具品牌竞争力企业十强”第二名。中冶南方作为国有大型综合性工程公司,在建设部、国家统计局、中国建设企业评价中心对全国1万多家勘察设计企业综合实力百强单位的评比中,位列前十强,综合技术经济实力名列行业三甲。华工科技(20.76,-0.01,-0.05%)子公司“华工激光”,是国内激光加工领域技术和产品的权威提供商,国内唯一国家激光加工工程研究中心的产业化单位。经过30年开拓奋进,已经成为我国激光领域独领风骚的技术领袖。 

  3、国有高新技术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生力军。我省国有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创新意识不断增强,改变了过去单纯的“等、靠、要、买”的思想,加强引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主动跟进世界科技发展趋势,研制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获得了多项国家专利甚至是发达国家的专利,主导、参与制定了一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成为全省技术创新的主导力量。烽火科技集团是国家首批创新企业之一,拥有3.2TDWDM、40GB/S、SDH(STM-256)、WDM超长距离光传输、运营级以太网实用化及相关光电子技术等一系列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有3项IP网络技术标准被国际电联批准为国际标准,也是国际电联首次批准的由中国人提出的技术标准,由其研发的80×40G DWDM超大容量光传输系统在世界上首次实现了商业化。2009年,烽火集团获批成为国际电信联盟(ITU-T)部门成员、光互联网论坛(OIF)全权会员,并进一步加强了IEEE、IEC等国际标准组织的参与力度,巩固了标准制定的话语权。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依托激光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激光加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防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敏感陶瓷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科研机构,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企业核心竞争力得到快速提升。目前共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等重大科技成果40余项,列入国家自主创新、国家重点新产品、国家高技术产业化专项、国家重点技术改造等各级项目70余项,获国家专利120余次,主持和参与制定国家标准4项、行业标准2项,已建成国内规模最大的激光加工设备生产基地、国内最大的激光全息防伪产品生产基地、敏感陶瓷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一流的光有源器件光收发模块生产基地,其大功率光纤激光器和紫外激光器成功打破国外垄断。湖北中航精机(27.09,-0.08,-0.29%)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研制、生产座椅及精冲制品、精密冲压模具为主营业务,目前已获得12项专利,其中1项国际专利。另有13项专利已被受理,其中4项专利已通过PCT程序分别在美、日、德、法、印、巴西等国申请。 

  4、国有高新技术企业成为高层次人才的集聚地。创新是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源泉,而人才则是一个企业创新的根本。近几年来,我省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势头良好,高层次人才加速向这些企业聚集。中冶南方汇聚了一大批专业技术人才,目前从业人员3000余人,拥有国家工程设计大师2人,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占35%以上,分别为工艺、设备、自动化、能源动力、规划、土建、经济等 24 个工程专业的技术专家。华工科技现有员工超过了3000名,平均年龄30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85%,从海外引进的徐进林博士和阎大鹏博士(9.10,0.07,0.78%)均为细分行业技术的领军人物,目前两人都入选了中组部“千人计划”和湖北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及武汉东湖“3551人才计划”。其子公司“华工激光”现有260余名员工,拥有多名中国激光界知名专家、教授,一大批博士和硕士,可谓人才云集。武汉华中数控(29.860,-0.74,-2.42%)股份有限公司拥有一支精干的专门从事产品市场服务和支持的技术团队,80%员工具有大学以上学历,还有近百名硕士、博士研究生常年在公司从事前沿技术研究和开发。公司被科技部命名为“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 

  二、湖北省国有高新技术企业体制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近年全省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实现了较快发展,已经进入了健康发展、加速发展的“快车道”,但深入调研后我们发现,一些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依然存在。 

  (一)内生动力不足 

  1、股权激励推进慢。目前,我省绝大部分国有高新技术企业经过股份制改造,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如何对高层管理者和企业员工进行有效的激励和监督,这既是现代企业理论研究的重点,也是国有企业改革必须要着力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由于现有体制机制的制约,一部分国有高新技术企业管理人员对企业做强做大积极性不是很高,有的甚至直言不讳地说,企业做得再好,个人利益也是既定的。实践证明,股权激励是调动包括管理人员在内企业干部职工积极性的好办法。东湖高新区获批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后,首批筛选出6家股权激励试点企业,由于大部分高校和企业都是部属或中央直属,股权激励试点方案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同意有不小的难度。以中冶南方为例,尽管根据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要求上报了股权激励的框架方案,但中冶南方的绝对控股股东中国冶金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管辖企业,得到国务院国资委的先期同意是中冶南方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履行审批流程的主要环节。从调研的情况看,获批试点难度很大。此外,我国股票市场目前还不够健全,股票交易中投机性因素较多,不能充分反映出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出现股价和业绩非对称的现象。因此,与股票价格相联系的股票期权也就无法起到很好的激励作用。 

  2、科技创新能力较弱。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它主要取决于企业的科技研发硬件设施、创新团队和激励科技创新活力的体制机制。由于历史上形成的“重引进、轻消化”、“重加工、轻品牌”等思维惯性,我省国有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产业竞争力不强。除烽火科技、华工科技等少数企业外,大部分国有及国有控股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意识和创新主体意识不强,导致多数企业在跟踪国际国内高新技术产品方面的研发能力薄弱,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明显不适应发展需要。 

  3、产学研合作机制不够完善。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是提高国有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目前我省国有及国有控股高新技术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意识不强,主动承接科研成果转化积极性不高。这主要是由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利益联结纽带及风险分担机制不健全造成的。我省在推进产学研合作和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在全国率先实行了技术要素参与权益分配的政策,但是这一措施的全面落实还有待加强,产学研合作中的行为规范和权益保障有待进一步深化完善,以市场和企业需求为导向的平台运行和服务机制仍需不断完善,具有较强研发能力和服务意识的专职技术人员还需不断引进和培养,主动承担联络以满足企业技术服务需求的专职人员队伍还需加强。 

  (二)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完善制约企业效率 

  1、政企分开仍未彻底解决。同其它国有企业一样,国有高新技术企业无论表现为何种企业形式,出资主体是相同的,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因此很难实现政企分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虽经几次改革,从“政出多门”到“政出一门”,宏观管理层面上“人人管而又人人不管”的混乱局面有所改变,但政企之间的行政隶属现象依然普遍存在。我省有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属于高校兴办和军工企业,虽然大多数按《公司法》进行了现代企业制度改造,但也很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调查中有些企业反映,企业的一些重大决策,往往要向学校、国家相关部委及国资委层层申报,层次多、周期长、效率低、审批难,往往错过了稍纵即逝的市场良机。企业不能完全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进行生产经营和管理决策,不仅挫伤了企业积极性,而且降低了国有资产经营效益。 

  2、从监管体制看,国有高新技术企业的保值增值目标与创新有风险之间存在抵触。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在发展目标和重大决策上都必须符合“出资人”的要求,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取向。而任何可能影响保值增值的行为,都不符合“出资人”的理性选择,包括企业的创新活动,也要坚持以保值为底线。对于既不能在短期增值,还可能会影响保值的创新活动,特别是那些长期投入而导致当期亏损的创新项目,即便是有潜在赢利空间,也有可能难以顺利进行。为完成保值目标,企业经营管理不得不采取保守策略,从而遏制了创新冲动,在有利的市场环境中丧失大发展、快速发展的良好机遇。 

  (三)投入相对不足,投融资体系不够健全 

  研发投入是保持国有高新技术企业旺盛生命力的关键所在,没有大投入就难有大产出。《湖北省科技进步条例》明确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按年销售收入不同分别不低于3%-6%,发达国家如美国高新技术产业研发费用占总附加值的比重在10%以上。我省只有少数国有及国有控股高新技术企业达到了规定比例,大部分企业研发投入偏少。同时,因财力的限制,政府对国有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力度也不够。2009年,湖北地方财政科技拨款为23亿元,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为1.4%,居全国第14位,位居中部第4位。此外,投融资体制仍不适应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展要求。截止目前,尚没有国际知名的风险投资管理机构介入我省风险投资业,同时现有风险投资公司、技术产权交易所的股权结构及其管理模式与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与资本市场发展客观规律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在观念上、体制上尚未有质的突破。金融机构支持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力度也亟待加强。由于我国金融机构执行统一的利率政策,而高新技术产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的特点,与金融机构要求的贷款资金以安全为首要的行规相冲突。这致使一些国有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中小型国有高新技术企业争取贷款的难度较大。如襄樊五二五泵业公司,由于融资渠道狭窄,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支柱产品泵阀产能升级和技术改造项目难以如期实现。 

  (四)人才流失现象时有发生 

  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影响竞争的因素颇多,但人才无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目前我省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存在人才流失现象比较普遍。比如,原武汉中光通信公司(武汉邮科院原下属公司),2007年11月该公司与烽火通信(33.43,-0.37,-1.09%)(武汉邮科院下属上市公司)合并。合并前后,中光公司十多名技术人员去了沿海地区。中光公司原来有300多人,流失了专业技术骨干100多人。2008年,武汉邮科院下属某企业一个设备生产车间,30名员工集体跳槽至竞争对手公司。襄樊市有关部门反映,由于收入偏低,福利待遇欠佳,国有及国有控股高新技术企业每年都有技术骨干跳槽到武汉和沿海地区。

  三、完善我省国有高新技术企业体制机制的对策建议 

  1、抓住建设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机遇,大力推进股权激励试点。东湖高新区获批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时,国家已赋予开展股权激励试点的政策。应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早日批准试点。重点应选择产业规模大、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的知名国有及国有控股高新技术企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实施期权、股权奖励、技术入股、分红权等多种形式的激励,以激发他们做强做大企业的积极性。对中央直属在鄂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未批准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前,可采取由地方政府出资购买企业股份,将其股权收益部分,奖励给为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层管理人员和科研骨干。省内其他高新区也可以借鉴东湖高新区政策和做法,选择2-3家国有及国有控股高新技术企业开展激励企业团队的股权激励试点。对国有转制科研院所,应在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规定的前提下,争取大范围推进骨干员工持股;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股权结构多样化,建立真正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体制,不断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 

  2、围绕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动力机制的形成,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的独特性质和成长发展规律,调整改革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规避风险,强化企业增值目标。推动重点国有高新技术企业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国有控股重点企业完善董事会制度,鼓励重点企业探索面向市场公开选聘经营管理层,对经营管理层实行股权或期权奖励。经有关部门认定,重点企业优先享受国家关于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安置富余人员的优惠政策。 

  3、积极推进国有高新技术企业的行业整合重组。以重点国有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推进装备制造、光电、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可再生能源等行业的整合重组,优化产业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支持重点国有高新技术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省内外企业。重点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兼并重组其他国有企业,被兼并重组企业原使用的划拨土地,应允许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企业重组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政策办理。 

  4、加快国有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支持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中心,发挥政府性资金引导作用,推动重点国有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具有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的研发中心,形成支撑我省产业升级的自主创新平台。支持国有高新技术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联合,鼓励其与国内外重点院校、科研单位建立产学研技术合作联盟,开展联合技术研发,共建研发平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面向市场激发创新活力,积极发展产业技术联盟等新型产业组织,不断健全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对以产学研联盟形式开展的重大合作项目,有关部门在专利申请、标准制定、国际合作等方面应予以优先支持。省科技经费、工业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企业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等应优先支持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重大技术研发与推进产业化。同时,应鼓励国有高新技术企业积极承担国际、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特别是结合培育新兴产业同步实施完善企业研发中心、关键技术开发和进行产业化的“三位一体”项目,应在专项资金上给予优先支持。 

  5、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企业是投入的主体。首先应加大研发投入。国有及国有控股高新技术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的规定,研发投入应按不低于年销售收入5%提取,有实力的应尽量多提取、多投入。同时,要采取多项措施,拓展资金来源渠道。政府财政科技投入应向高新技术产业倾斜,重点支持国有及国有控股高新技术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加大上市公司培育力度,建立企业上市协调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融资,并对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再融资给予奖励。积极发展银企合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国有及国有控股高新技术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国有及国有控股高新技术企业与战略投资者开展合作,利用各类风险投资,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6、建立以人为本、有利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人才保障机制。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支持国有新技术企业依托省内高校建立企业家培训平台,定期举办面向企业家提高管理素质和经营能力的培训班;采用省内和国(境)外培训学习相结合的形式,每年从国有及国有控股高新技术企业中选派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培养创新型企业家。支持国有及国有控股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研发经费、住房补贴、家属随迁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允许国有及国有控股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对高层次人才的薪酬方式,由其创造的企业收益可按一定比例予以返还。鼓励国有及国有控股高新技术企业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建立职工培训、考核、使用和待遇相联系的内部激励机制,促进职工提升技能、岗位成才。进一步改善国有及国有控股高新技术企业人才成长环境,切实落实好各项人才政策,特别是落实好高技术人才政策,确保企业所需的各类人才引得进、留得住,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关键字: 烽火通信 高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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