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2017,光纤在线讯:昨日,苏州天孚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变更董事会秘书公告,公告显示,欧洋女士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现聘任陈凯荣先生为天孚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欧洋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安排,欧洋女士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欧洋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欧洋女士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欧洋女士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欧洋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2,045.05 万股,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相关承诺管理所持股份。
为保障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查推荐,天孚通信于 2017 年 8 月 4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凯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陈凯荣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并已于 2011 年 12 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陈凯荣先生简历:
陈凯荣先生,男,1982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毕业于南京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南京边城体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职务;2017 年 1 月加入公司,担任本公司证券法务部经理。
陈凯荣先生于 2011年 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截至目前,陈凯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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