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飞扬状诉Finisar两项中国专利无效 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

光纤在线编辑部  2017-07-06 06:17:31  文章来源:综合整理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导读:

 7/5/2017,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正式受理并立案由深圳市易飞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发起的针对FINISAR 两项中国专利的无效请求。这两项中国专利名称均为:光纤收发信机的集成存储器控制电路,其中一个专利是在2007年授权,另外一个则在2012年授权,2012年授权的版本和2007年没有本质不同,属于同一个发明专利的子专利。
 
    根据FINISAR权利要求书和历史上发布的专利申明,这两项发明专利事实上一种对光模块实现DDM 功能所用方法的专利,按照FINISAR 专利书要求,凡是采用A/D转换器和MCU 实现数字诊断技术就等于侵犯其专利要求。这个检索结果和此前行业认知完全不同。行业一直认为FINISAR 的专利是对DDM功能的发明权,所以一般都报以默许或承认的态度。但公开的这两项专利等于宣布所有采用MCU+A/D转换器的电路均属于侵犯权利。但我们知道,用MCU+A/D转换器构造的电路设计几乎是一切光模块和物联网设备的通用设计方法。FINISAR 的专利显示,只要你拿起MCU 和A/D转换器,执行了光模块几项参数运算和存储,就构成了权利侵犯。隐含的结论是:所有中国光模块厂商都构成侵权!
 
    整件事情的缘由是:2017年6月底,易飞扬突然收到长沙中院的传票,起诉人是美国FINISAR公司。FINSIAR 根据长沙某公司购买的不同型号8个易飞扬光模块样品,声称易飞扬侵犯其3项专利,要求法院裁定易飞扬停止和销售所有光模块产品。易飞扬遂即聘请专业律师机构提出应对方案。
 
    过去十年来,FINISAR 公司不断对易飞扬及其全球客户发出专利侵权的律师函,奇怪的是,FINISAR 公司从来不正面回答其专利权属和诉求,非常执著和不厌其烦地每年散发着律师函。这个情形就象你好好地活着,但总有一个人说你是贼一样。
 
    易飞扬申明:易飞扬所有光模块产品均遵循SFF8472协议,并拥有大量自己的设计专利。任何人希望用说不清道不明的专利试图让易飞扬就犯都是不可能的。这不是一个公司因为要资本运作就甘愿息事宁人的事情,这是一个组织信仰和对待真理必须无所畏惧的事情!我们承认FINISAR 对数字诊断这一技术具有的开创性贡献,但是不能凭借这一贡献就一直耀武扬威,且用偷梁换柱的专利去迫使行业内公司不明就理地赔偿求和。希望所有中国行业内公司立即警惕起来!

来源:厂商供稿
 
 
关键字: 易飞扬 Finisar 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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