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2017,中国光纤(03777)公布,于2017年5月5日,公司收到联交所发出的函件,通知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公司已于2017年5月5日起进入除牌程序的第一阶段,并于2017年11月4日届满。
公司须于除牌程序第一阶段届满前至少10个营业日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联交所将于除牌程序的第一阶段完结时决定是否将公司列入除牌程序的第二阶段。
根据公司情况,联交所施加其认为适当的复牌条件包括,证明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第13.24条的要求,拥有足够的业务运作或资产;发布所有尚未公布的财务业绩,及处理任何审计保留意见。
同时,撤回或驳回针对公司清盘呈请,及解除公司共同及各别临时清盘人的委任;并通知市场一切有关公司的重要资讯。
诚如公司2017年3月31日的公告所披露,临时清盘人根据香港高等法院2017年3月29日的命令获得委任。根据高等法院2017年4月24日的命令,委任令将继续生效,直至裁定呈请或高等法院发出进一步命令。
公司的股份于2016年10月13日上午九时停牌,并将继续停牌,直至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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