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2012,张赵林先生今日对“有关张赵林先生离职声明”再次向媒体作出回应,今日下午张先生将向朗光科技就声誉及道歉问题发出律师函。
以下是张先生的内容说明:
继本人张赵林在光纤在线上发布针对“朗光科技关于张赵林先生离职声明”的说明之后,接到了众多朋友的慰问电话,希望了解真实情况,我给朋友们都做了如实的回复。在此对大家的关心表示感谢!同时如果有不明真相的朋友或客户希望了解实情,也可随时联系我,我的手机号码可以通过很多渠道获得。
按照”说明”中的计划,我将于今天下午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将律师函寄给朗光科技行政部,由于律师提醒:律师函扫描件不能在网上公布,因此该函件内容不能与各位分享,不过主要的内容就是朗光科技侵害了我的名誉,要求朗光科技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另外由于2012年10月份我的工资朗光到今天为止还没有全部发放给我,因此在律师函中也增加了追讨工资和利息的内容。
另外就朗光科技侵害我的名誉给我造成的潜在的经济损失,我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感谢大家的关注和关心!
张赵林
201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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