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7/2012,光纤在线讯,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昨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
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5月15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相关议案已于2012年5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10人,实际表决董事10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0票,其中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同意控股股东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科技”)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待确定具体方案后,公司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编制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及相关议案。公司股票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在公司股票复牌之前,公司将每周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如烽火科技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复牌。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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