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2011,根据光迅科技和烽火通信近日的公告称,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已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根据该批复,国务院国资委同意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将其所持光迅科技的股份共计7400万股无偿划转给武汉烽火科技持有。
本次划转实施完成后,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将直接持有光迅科技7400万股,占光迅科技总股本的46.25%,为光迅科技的控股股东。
此外,本次股权划转尚需取得证监会有关豁免要约收购的批准,公司将对相关事项和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光纤在线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光纤在线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