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局长苏金生曾指出,信息化发展有五大瓶颈:通信企业服务信息化观念、信息化应用水平、全民信息化意识、有关信息化的政策法规建设滞后、“信息孤岛”现象严重。那么,如何解决信息化五大瓶颈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问题。日前,记者就此话题采访了中国电信北京研究院焦燕冬博士。
记者:目前在信息的消费上普遍存在“免费有理”的误区,那么您认为,应如何转变电信企业的观念,提升其消费理念,从而进一步普及全民的信息意识?
焦燕冬:首先,在这里,我认为电信企业主要指的是电信运营商。电信企业的观念应如何转变是一个很大的话题,其中包括许多内容。按照信息消费的主题,电信企业的观念转变主要是指从网络运营商转变为服务运营商。
其次,我谈谈如何提高消费者的信息消费理念,普及全民信息消费意识。网络内容与服务的公共产品特性使得“免费”在互联网中大行其道,那么,要想提高信息消费理念,普及信息消费意识,就必须让消费者弄清其收费模式。目前互联网上充斥的信息产品中,绝大部分仍属于原始信息产品:各网站提供的拷贝新闻、搜索引擎、电子邮箱、用户社区、软件下载等服务,往往大同小异,运用基本网络技术就可提供,缺乏专业化、深入的信息加工以及充分适应用户个性化需求、技术含量高的信息服务。再加上用户消费观念的转换需要一个过程,从而“免费”也是无奈的现实。
由此可看出,“.com”们是在以免费内容、服务迅速吸引了大量用户后,没有进一步深入开发各类增值信息与应用,无法提供众多个性化的深度内容与增值服务。缺乏有价值的产品,用户当然不愿意付费,巨大的访问量也就难以转化为实际收入。只有当“.com”真正理解到“免费”与“收费”的关系,让消费者明白什么可以免费提供,什么需要收费,并且能够及时、准确地提供该信息,他们才能有效提高消费者的信息消费理念,才能利用“免费”客户群实现“收费”目的,随着这一观念的传播,从而普及了信息消费意识。
记者:当前信息化应用在中国取得进展但信息化整体应用水平不高。您认为应如何提高信息化整体应用水平?
焦燕冬:首先,我认为以信息化为焦点的新一轮国际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教育学习是培养人才的途径,各级各类学校和技术培训中心在制订教学计划中要增加信息化的知识教学与技能培训。其次,要加强信息法规建设。加强宣传引导。对国家、省、市、地区已设立的涉及信息行业规范化和标准化的管理法规、办法、实施细则等,采取多种形式和各种媒体宣传、指导,形成信息发展的法制环境。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信息行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尽快修订发布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以便实施。要制订设立有关信息市场交易、信息咨询、中介服务、资源管理及使用等规范性的管理办法和规定,依法保护公开、公平竞争,维护公众利益。第三,统一技术标准是网络互联、信息共享的基础。贯彻执行国家信息化的标准化体系,积极参加信息网络、软件、信息安全和重大信息应用系统的国家标准和规范的制定工作。第四,国家和省、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领导职能,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整体协调、促进发展的原则,协调全国、省、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信息工程项目及政府投资、信息产业及信息人才培训等工作。第五,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信息化建设的投入。信息化建设需要巨额投资,因此,在资金筹集方面要广开门路,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筹资渠道国际化,产权关系社会化的信息产业体系。第六,培育发展信息市场。在完善信息服务的基础上,要加快信息市场的培育,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努力试办信息交易市场,建立技术现代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容量大、覆盖范围广、辐射能力强、功能全、效益好的综合信息市场。第七,加强合作与交流。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开展信息技术的联合开发、经济信息的国际交换和联网,充分利用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发展信息业。
综上所述,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投资庞大、涉及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的系统工程。虽然我国信息化应用水平已经有所提高,但是与国际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漫长的路要走。
记者:由于没有相应法规的保障,很多问题得不到合理解决,反之又成为阻碍信息化发展的重要因素。虚拟的网上世界如没有完善的法制环境,互联网的发展是不可能长久的。那么,应如何加快政策法规的步伐?
焦燕冬:事实上,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健全和完善相关的信息立法的重要和必要,这种共识,就要求我们必须先明确目前实践中存在着哪些主要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去对症下药,以求有的放矢。第一,为信息资源管理进行专门的立法。专门立法的主要内容取决于所要解决的问题。从近年来我国信息资源管理的现状来看,存在的问题很多,其中有一些不仅是技术问题,而且也是制度的问题。因此,只有进行相关的立法才能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由于立法应当针对现实问题,且应当预见到现实问题的发展,所以,现实问题实际上是推动立法发展的重要动力。这在信息立法方面体现得更为明显。第二,对信息资源管理立法的配套立法。在信息以及相关的各个环节都需要相应的法律规制。例如,在信息源方面,如何保障信息内容的真是准确;在信息取得和传输过程中,如何保障相关信息主体的知识产权;在保障系统、网络安全方面,如何运用法律手段,来防治危害安全的违法行为,等等,都是需要相关的立法来予以保障的。
记者:“信息孤岛”现象严重。缺乏统筹规划的信息化推进和建设,导致网络不能互联互通,信息资源无法共享,形成一个个“信息孤岛”,信息化价值大打折扣。怎样才能消除“信息孤岛”,跨越“数字鸿沟”?
焦燕冬:首先要消除人们对“数字鸿沟”的认识误区。有人从纵向角度,比较乐观地认为,数字鸿沟现象在中国正在缩小。而有人通过横向比较,严肃地指出,数字鸿沟正在进一步拉大。甚至不少人以为在信息化进程中,中国与发达国家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其实,可观公正地来看,在传统大环境上,中国不仅比美国等发达国家落后了几十年,而且差距还在以加速度拉大。因此,我们必须产生危机意识,这能鞭策我们去奋勇直追。
面对日益扩大的“数字鸿沟”,我国政府也正在采取一系列措施,提出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挥后发优势的战略,弥合“数字鸿沟”。但在具体实施中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主要包括:加速政府信息化;加大学校以及国家创新体系的信息化;积极推进农村的社区接入和设立普遍服务基金;加大西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填平“数字鸿沟” 的关键还要加大对核心技术的研发力度。目前信息技术的高端主要还是被发达国家所垄断,特别是美国占据绝对领先地位,英特尔的芯片、微软的操作系统、思科的路由器,无论从市场份额还是从技术发展上看它们都在全球起着主导作用。中国要改变受制于人的局面、缩小“数字鸿沟”就必须加快发展自己的民族信息产业,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更进一步,就是知识产权问题。可以这么说,如果不对知识产权有透彻地了解,没有知识产权的意识,那么在谈判中就无法保障自己的利益,就等于放弃了谈判的权力,这意味着放弃发展,最终将会被无情地淘汰。(通信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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