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2014,光纤在线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就美国专利经营公司(TPL)诉中兴通讯专利侵权一案做出终审裁定,中兴通讯不侵犯原告TPL芯片设计技术专利权,未违反337条款,至此,中兴获得了美国337调查终裁胜诉。
本次终裁原告TPL原为一家从事芯片技术研究的公司,近年来转变为专利经营公司,主要靠专利许可、诉讼赔偿来实现营收。2012年7月, TPL在ITC对中兴通讯提起调查,同案被告包括华为、三星、HTC、LG等12家企业。
中兴通讯全球知识产权总监沈剑锋表示,本次裁决结果在公司预期之内。在全球通信市场格局及知识产权环境的持续变革下,企业间将面临更加复杂的竞争环境。中兴通讯将继续秉承开放、共赢的原则,与业内企业求同存异开展合作,以促进本行业的理性竞争和健康发展。
近年来,随着中国企业的国际化发展与壮大,以中兴通讯为代表的国内高科技企业逐渐被专利运营公司(NPE)盯上,其中不乏InterDigital这样的专利大鳄。
2011年7月,拥有2万件专利的InterDigital指控中兴通讯、华为、诺基亚侵犯其专利,要求启动337调查并发布排除令,禁止被诉公司在美国销售3G移动设备。去年底,ITC做出最终裁定,三家公司没有侵犯InterDigital的各项专利权,并不违反337条款。
据悉,这些NPE多以专利许可为名,索要高额专利使用费。若企业拒绝就范,动辄以专利为武器发起诉讼和337调查。其中,337调查以周期短、程序繁、风险大著称,近年来更是重点针对中国等发展中国家企业。一旦被告被裁定违反了337条款,ITC将发布相关产品的排除令和禁止令,涉案产品将很可能彻底被隔绝在美国市场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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