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2012,华为,全球领先的信息与通信解决方案供应商,与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就“百万企业诚信网站认证服务工程”正式启动“战略合作”。会议期间,华为被授予“ 首批诚信网站示范企业”。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副秘书长万东辉及华为代表出席会议及授牌仪式。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副秘书长万东辉(右)向华为颁发"首批诚信示范企业"牌匾
会议上,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副秘书长万东辉表示:随着网络信息化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在中国的市场容量越来越大,诚信及安全保障是当务之急.依据我国信息化领域首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数字服务中心依法推进我国网络信息化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在全国开展“百万企业诚信网站认证服务工程”,并先期开展了“首批诚信示范企业推进活动”,树立诚信典范及标杆,以此团结社会力量、共同维护我国网络信息化的安全环境。此次对华为进行授牌,是充分体现了华为作为国内通讯界的知名公司一直以来诚信的形象及品牌影响力,可以充分诠释诚信网站的示范作用,为我国互联网、电子商务信息化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华为成为首批进入“中国电子商务诚信网站示范企业”名单的通讯企业代表,对此华为感谢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信任,会非常珍惜这个荣誉.华为内部核心价值观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致诚守信,华为有责任、有能力、也有义务做好诚信示范企业.相信华为在未来涉及电子商务领域时一定会严把诚信这道关.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通讯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华为也逐渐从传统的通讯企业向ICT企业转型,未来会加大在网络信息化方面的投入.
关于“百万企业诚信网站认证服务工程”
2011年10月18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家工信部、商务部、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海关总署、邮政总局等国家部委的指导和亲切关怀下的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百万企业诚信网站认证服务工程”启动仪式暨“诚信网站认证服务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新闻发布会在首都北京隆重举行。“诚信网站认证服务”是国内唯一经过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组织机构授权的电子商务行业最具权威性的认证,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是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宋玲理事长2004年8月28日向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提案并最终获得通过、于2005年4月1日生效的国家法律,是至今唯一一部我国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的法律法规,而“百万企业诚信网站认证服务工程”正是依据并具体落实该法律的第三方诚信认证服务,是有法可依,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提案起草和具体推动实施机构,将严格依据该法律为我国电子商务的诚信体系建设发挥重要作用!伴随着本次“百万企业诚信网站认证服务工程”的启动,也必将推动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诚信体系事业的建设迈上新台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是宋玲理事长从原信息产业部信息化推进司司长到国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工作中不断努力而提案的、凝聚了宋理事长大量心血;现在宋理事长不仅担任工信部通信科学技术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理事长,而且还担任国家电子商务认证机构管理中心主任;继续致力于我国互联网、电子商务信息化领域的全面建设大局!也希望更多的企业能成为诚信的企业,而且做得更大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