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2012,光纤在线讯 华为和摩托罗拉早于2011年4月达成和解协议,华为撤销了其在芝加哥联邦地区法院对于摩托罗拉和诺基亚西门子网络公司(“诺西”)的诉讼,摩托罗拉撤销了与 Lemko 的诉讼中针对华为的指控;金汉娟案是一个独立的与华为没有任何关系的诉讼案。个别媒体记者对该事件的报道不符合事实。
据美联社2月9日报道,美国芝加哥一家法院8日判处摩托罗拉前雇员金汉娟(Hanjuan Jin)窃取商业机密罪名成立,但同时也判处其并无从事公司间谍的行为。
去年7月份摩托罗拉曾起诉华为窃取商业机密。摩托罗拉在诉状中指控,12名前雇员在2002年仍受雇于摩托罗拉时就建立了与其竞争的Lemko公司,并在此后五年间窃取商业机密,其中一些机密据称转让给了华为。摩托罗拉声称,金汉娟于2005年被Lemko秘密雇用,而她当时仍是摩托罗拉的雇员。针对金汉娟的刑事起诉书称,她从摩托罗拉获取了商业机密,这些机密“会有益于某个外国政府,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是其军方”。
据美联社2月9日报道,金汉娟当天出庭接受审判。法院宣布,有证据显示她有窃取商业机密的行为,不过无法证明金的这种行为是代表某个外国政府或团体所为。
附华为与摩托罗拉发布联合声明
(芝加哥,美国,2011-4-13)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摩托罗拉”)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今日宣布,双方已就所有未决诉讼达成和解。摩托罗拉在进一步审核了事实后,已经同意撤回其在芝加哥联邦地区法院与 Lemko 的诉讼中针对华为的指控,此撤销行为将意味摩托罗拉今后不得再就此案提起针对华为的诉讼或者以相同事由对华为提起诉讼。与此同时,华为也已经同意撤回其在芝加哥联邦地区法院对于摩托罗拉和诺基亚西门子网络公司(“诺西”)的诉讼,此撤销行为将意味华为今后不再就此案提起针对摩托罗拉和诺西的诉讼或者以相同事由对摩托罗拉和诺西提起诉讼。并且华为与摩托罗拉和诺西达成协议,同意摩托罗拉向华为支付转让费后,将摩托罗拉与华为之间的商业合同转移给诺西,使诺西能获得及使用华为的保密信息为摩托罗拉通过华为产品和技术在全球部署的网络提供服务,从而解决对摩托和诺西的指控。
2000年,摩托罗拉与华为建立了重要而成功的商业合作关系,由摩托罗拉以其自己的品牌转售华为产品。此后的十多年来,摩托罗拉从华为采购了价值8.8亿美元的先进的核心网和无线接入技术。
摩托罗拉CEO Greg Brown表示:“我们对两家公司之间发生的纠纷表示遗憾。摩托罗拉很重视和华为之间长期的合作关系。在审核了事实后,我们决定解决双方的争议,重归双方之前的互信关系。我很高兴我们能重新聚焦于卓有成效的合作关系。”
华为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郭平表示,“在长达十年的与摩托罗拉的合作中,华为为摩托罗拉提供了领先的技术,应用于全球市场。华为在全球市场都秉承光明磊落的行事,华为已经向摩托罗拉的专家和律师出示了源代码以及数以百万计的文档,并且我们也在没有使用和侵犯摩托罗拉的商业秘密的情况下独立开发产品。随着诉讼的终结,以及误解的消除,华为很高兴能继续向我们的客户提供创新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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