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2011,新浪科技讯 UT斯达康(Nasdaq:UTSI)今天发布了一份股东权益声明,重申在重组为一家开曼群岛公司的计划(这项计划将通过UT斯达康与UT斯达康控股旗下一家子公司合并的方式进行)完成以后,UT斯达康控股的公司治理活动预计仍将与UT斯达康当前的公司治理活动保持一致。UT斯达康目前总部位于美国特拉华州。
在完成上述合并交易以后,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规定,UT斯达康控股预计将符合成为“外国私人发行人”的资格。UT斯达康仍将遵循2002年沙宾法案的规定,且只要UT斯达康控股的普通股还在纳斯达克上市,那么就仍将遵循该交易所的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规定。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案》修订案的规定,UT斯达康控股将可免于接受特定法规的约束;如果UT斯达康控股仍为美国注册的公司或未能满足成为外国私人发行人的其他条件,那么就需接受这些法规的约束。但是,UT斯达康已经承诺将在合并交易完成以后的初期维持以下公司治理活动,且公司相信和理解依据良好的公司治理标准进行运营的真正价值:
* UT斯达康控股董事会的大多数成员都将是独立董事;
* UT斯达康控股的高管薪酬将由独立董事或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委员会决定;
* US斯达康控股的被提名董事将由董事会、独立董事或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委员会选定或推荐人选;
* UT斯达康控股将拥有一家由至少3名成员组成的审计委员会,每名成员都将是独立董事,其中一人将具备财务和会计经验;
* 所有相关的关联方交易都将由审计委员会或由另一家董事会下属独立机构来进行审查;
* UT斯达康控股将每3年对高管薪酬进行一次顾问性的投票(非约束性),直到UT斯达康控股决定更加频繁地进行此类顾问性投票或完全不进行投票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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